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压铸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
背景技术
参见图3-4,压铸模具包括模框5、及设置在模框5内的模芯6,在模框5周向上设有四个模具导柱7,模框5地侧需要安装油水管控制模温,所以在模框5的下端设有模脚8。压铸模保养时往往需要拆卸模芯6,模芯6和模框5配合很紧,拆卸时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模具设计了模脚8,增加了模具的高度,重心太高,通过铜棒或铁棒9撞击拆卸模芯6时可能导致模具向前倾倒。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用于支撑压铸模具,便于压铸模具的维护。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包括支撑底座、竖直设置在所述支撑底座上的支撑杆、设置在所述支撑杆上端的导柱固定支架、及设置在所述导柱固定支架上的锁紧件,所述导柱固定支架上设有贯通以供模具导柱穿过的导柱固定孔,所述锁紧件延伸至所述导柱固定孔内以将导柱锁紧。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柱固定孔为异型结构。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柱固定孔的内壁由若干个V型槽依次连接围绕而成。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柱固定孔的内壁上设有位于上部的若干个第一V型槽、及位于下部的若干个第二V型槽,所述第一V型槽呈钝角,所述第二V型槽呈直角。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V型槽的数目为四个,所述第二V型槽的数目为五个。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四个第一V型槽分两组对称布置在所述导柱固定孔的上部,且在所述导柱固定孔的上端形成供所述锁紧件穿过的平面。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锁紧件为螺栓。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锁紧件设置在所述导柱固定支架的上端。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杆为螺杆,所述支撑杆上下两端分别与所述导柱固定支架、支撑底座螺纹连接。
在其中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导柱固定支架下端设有与所述支撑杆连接的连接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采用该保护支架支撑压铸模具下端的导柱,相当于在压铸模具前端设置了支撑点,当从模框内拆除模芯时,可避免模框倾倒,保护压铸模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
图4位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另一方向的使用状态图;
其中:
1、支撑底座;
2、支撑杆;
3、导柱固定支架;3-1、导柱固定孔;3-1a、第一V型槽;3-1b、第二V型槽;3-2、连接座;
4、锁紧件;
5、模框;
6、模芯;
7、模具导柱;
8、模脚;
9、铜棒或铁棒。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上述方案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限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实施例中采用的实施条件可以根据具体厂家的条件做进一步调整,未注明的实施条件通常为常规实验中的条件。
参见图1-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提供一种用于压铸模具的保护支架,包括支撑底座1、竖直设置在支撑底座1上的支撑杆2、设置在支撑杆2上端的导柱固定支架3、及设置在导柱固定支架3上的锁紧件4,在导柱固定支架3上设有贯通以供模具导柱7穿过的导柱固定孔3-1,锁紧件4延伸至导柱固定孔3-1内以将模具导柱7锁紧在导柱固定孔3-1内。
导柱固定孔3-1为异型结构,以便于固定方形、圆形等不同形状的模具导柱7。具体的,导柱固定孔3-1的内壁由若干个V型槽依次连接围绕而成。
具体的,导柱固定孔3-1的内壁上设有位于上部的若干个第一V型槽3-1a、及位于下部的若干个第二V型槽3-1b,其中第一V型槽3-1a呈钝角,第二V型槽3-1b呈直角。本例中,第一V型槽3-1a的数目为四个,第二V型槽3-1b的数目为五个,第一V型槽3-1a分两组对称布置在导柱固定孔3-1的上部,且在导柱固定孔3-1的上端形成供锁紧件4穿过的平面。
本例中,锁紧件4为螺栓,其与导柱固定支架3螺纹连接,参见图3-4,在旋紧力作用下可延伸至导柱固定孔3-1内与穿设在导柱固定孔3-1内的模具导柱7接触,从而将模具导柱7锁紧在导柱固定孔3-1内。锁紧件4设置在导柱固定支架3的上端,从导柱固定孔3-1内壁上部的平面穿过。
本例中,支撑杆2为螺杆,支撑杆2的上下两端分别于导柱固定支架3、支撑底座1螺纹连接。
为了便于安装,在导柱固定支架3下端设有与支撑杆2连接的连接座3-2。
上述实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是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