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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发放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2021-02-02 03:08:44

优惠发放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优惠发放方法、一种优惠发放系统、一种终端设备以及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电商时代的到来,商户也越来越注重业务推广。目前最受商家欢迎的业务推广方式,主要通过普通用户将商户的业务推广内容分享到其社交平台上,然后获取商家的优惠券。然而该方式在商户进行优惠发放过程中十分繁琐,用户需要与商户在社交软件上建立社交关系,例如加好友或者关注公众号等,然后在社交软件上从商户那里获取业务推广内容,在分享完成之后,还要将分享的凭证展示给商户,商户获取凭证之后,才进行优惠卷发放;并且,基于上述方式进行优惠券发放不能根据用户的实时推广情况确定优惠发放金额等信息,导致优惠券发放效率低,在影响商家的业务推广的同时,也降低了用户获取优惠购物等体验。

  发明内容

  本公开提供了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至少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方面,提供一种优惠发放方法,包括:

  在用户终端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以及,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之前,还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获取商户系统发送的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生成第二推广信息;以及,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商户标识将所述第二推广信息发送给所述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将所述第二推广信息转发给所述用户终端,并使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二推广信息后解析所述第二推广信息以得到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再使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之前,还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获取商户系统发送的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生成第三推广信息;以及,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商户标识将所述第三推广信息发送给所述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将所述第三推广信息转发给所述用户终端,并使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三推广信息后解析所述第三推广信息以得到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请求链接,然后使所述用户终端基于所述请求链接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请求;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的请求后,将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发送给用户终端,以使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之后,以及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之前,还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判断是否能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若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所述优惠发放系统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

  若不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跳出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并直接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然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之后,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之前,还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判断是否需要基于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若需要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

  若不需要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跳出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并直接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然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划分若干推广指标,并为各项推广指标赋予相应的加权值;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在各项推广指标下的推广情况及其各自的加权值计算出加权平均值;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加权平均值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优惠发放系统,包括:

  查询模块,其设置为在用户终端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

  计算模块,其设置为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发送模块,其设置为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以及,

  优惠发放模块,其设置为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模块,其设置为在所述计算模块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之前,判断是否能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所述计算模块还设置为,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时,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获取模块,其设置为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不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时,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

  所述优惠发放模块还设置为,在获取模块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划分模块,其设置为划分若干推广指标,并为各项推广指标赋予相应的加权值;

  所述计算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单元,其设置为基于所述用户终端在各项推广指标下的推广情况及其各自的加权值计算出加权平均值;

  第二计算单元,其设置为基于所述加权平均值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又一方面,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优惠发放方法。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再一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优惠发放方法。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优惠发放方法,通过在用户终端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需要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以及,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本公开实施例至少可以解决目前商户向用户发放优惠券过程繁琐,且不能根据用户的推广情况灵活调节优惠券发放金额等问题。

  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公开而了解。本公开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公开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对本公开技术方案的限制。

  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公开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公开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公开实施例七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公开实施例八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公开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公开,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

  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并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公开的说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部件”或“单元”可以混合地使用。

  目前很多商户进行业务推广时采用以下方式:用户将商户指定的图片、文字、网页链接、视频等分享到朋友圈,即可获得商户的优惠券。商户在发放优惠券时,可能是实物优惠券,也可能是电子优惠券。且鉴于实物优惠券较电子优惠券而言不便于使用,因此商户更倾向于发放电子优惠券,商户发放电子优惠券的方法主要包括:(1)首先需要与商户添加个人好友关系或者关注商户的公众号,然后获取要分享到朋友圈的内容,再分享完成之后,还要把朋友圈的内容直接用手机展示给商户或者截图给商户。商户看到用户的朋友圈(截图)之后,再进行优惠卷发放;(2)系统自动跟踪用户观看广告的行为,然后根据所观看的广告发放优惠券;(3)用户在其关注的商户的公众号内,直接领取优惠券;(4)用户将自己领取的优惠券,手工转发或共享给社交软件好友;

  (5)消费奖励可设置用户订单金额百分比返现及赠送卡券。勾选“需分享卡券”则用户在核销完成之后,需要分享链接给朋友或朋友圈才能获取消费奖励,不勾选则用户可以直接获取奖励。

  但是在上述的优惠券发放过程中,用户可能首先需要与商户添加个人好友关系或者关注商户的公众号,然后获取要分享到朋友圈的内容,再分享完成之后,还要把朋友圈的内容直接用手机展示给商户或者截图给商户。商户看到用户的朋友圈或者截图之后,再进行优惠卷发放。整个过程十分繁琐。此外,由于有些用户设置了能查看朋友圈的好友范围,并且可以逐条目的设置该权限,商家只能看到用户的确分享到了朋友圈,但并不知道实际上有多少人或者将会有多少人看到被分享的内容,且商家发放的优惠券,不论多少人看到用户朋友圈的内容,优惠券都是相同的,使商家不能够根据用户实际的分享情况进行优惠券的发放。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公开实施例用户在针对商户的推广内容进行分享推广之后,优惠发放系统通过查询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并计算出给用户的优惠信息,然后商户直接给用户发放相应的优惠,只要商户指定的内容被用户分享到相关社交软件,用户就可以立即自动获取优惠券,并且,本公开实施例可以根据用户分享到朋友圈的内容被查看或转发的次数,或者潜在的被查看的次数,决定发放优惠券的金额或折扣率,其中优惠券的金额或折扣率是可以动态变化的,即随查看商户指定分享的内容的人数的变化而变化,提高商户发放优惠券的效率及灵活性,同时提升用户的购物体验。

  请参照图1,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包括步骤S101-S104。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优惠形式为优惠券,在一些实施例中,所发放的优惠也可以采用折扣卡、会员卡等其它减免价格等优惠形式,本公开并不对具体的优惠内容进行限定。

  在步骤S101中,在用户终端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

  本实施例中,商户系统第一推广信息为商户系统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并需要用户进行推广然后在推广之后向用户发放相应优惠的推广内容,用户终端在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优惠发放系统可以周期性向用户终端查询其分享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可选的,用户终端可以在其社交软件平台上推广,例如朋友圈,优惠发放系统所查询的推广情况即为用户终端在朋友圈推广第一推广信息的被阅读状态,(即,后述实施例提到的推广指标),具体可以包括:

  a)用户终端相应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可以查看该条目的人数;

  b)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实际查看过该条目的人数;

  c)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点过“赞”的人数;

  d)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被转发给好友的次数;

  e)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被转发到朋友圈的次数;

  f)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作出“转发到朋友圈”动作的账号的朋友圈的推广情况。

  在一些实施例中,将平均每条朋友圈消息被查看的次数、被评论的次数、被点赞的次数、被转发(转发到朋友圈和直接转发给好友合计)的次数,分别分配一个权重,计算出的一个加权平均值,即为该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

  可以理解的是,优惠发放系统可以实时查询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或者,周期性查询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例如,用户将第一推广信息推广到朋友圈之后,有人查看了朋友圈内容,优惠发放系统可以根据该实时分享情况更新第一优惠信息,进而使商户更新最新的优惠券,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在查看到自己的推广情况更新后,主动向优惠发放系统请求更新优惠券,优惠发放系统可以及时地根据用户的推广情况计算第一优惠信息,进而使商户发放最新状态下的优惠券,以提高优惠券发放的灵活性。

  在步骤S102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在步骤S103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

  在步骤S104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例如,商户以优惠券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优惠信息,则优惠发放系统根据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优惠券的金额或者折扣汇率,然后将相应金额或者折扣汇率的优惠券信息发送给用户终端,用户终端则可以直接向用户终端发送该优惠券,不再需要用户终端和商户系统不再需要进行繁琐的交互、凭证提交等流程。

  请参照图2,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本实施例还公开了优惠发放系统从商户系统获取推广内容并发送给用户终端的流程,具体地,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即,步骤S101)之前,还包括步骤S201-S203。

  在步骤S201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获取商户系统发送的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

  在步骤S202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生成第二推广信息;

  在步骤S203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商户标识将所述第二推广信息发送给所述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将所述第二推广信息转发给所述用户终端,并使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二推广信息后解析所述第二推广信息,以得到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再使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

  具体地,优惠发放系统将接收到的第一推广信息(以下简称推广内容)、商户标识建立关联关系,然后生成第二推广信息,其中第二推广信息可以为二维码,优惠发放系统将该二维码返回给商户系统,商户系统接收到二维码后向用户展示该二维码,用户在其用户终端上打开带有分享功能例如朋友圈的社交软件,并使用其内置的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该社交软件解析二维码后直接获得到该推广内容,用户再在用户终端的社交软件上分享该推广内容,进而获得优惠券。

  请参照图3,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与实施例二不同的是,本实施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基于第一推广信息和商户标识生成第三推广信息,用户终端解析该第三推广信息后获取到的是请求链接,用户终端需要根据该请求链接向优惠发放系统请求第一推广信息,才能获取到该第一推广信息,以便优惠发放系统在多商户系统多推广内容情况下对推广信息的管理,从而达到提高优惠发放效率的目的,具体的,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即,步骤S101)之前,还包括步骤S301-S304。

  在步骤S301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获取商户系统发送的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

  在步骤S302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及其商户标识生成第三推广信息;

  在步骤S303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商户标识将所述第三推广信息发送给所述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将所述第三推广信息转发给所述用户终端,并使所述用户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三推广信息后解析所述第三推广信息以得到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请求链接,然后使所述用户终端基于所述请求链接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请求;

  在步骤S304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的请求后,将所述第一推广信息发送给用户终端,以使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优惠发放系统可以同时在不同用户终端、不同商户系统之间的实现信息推广及优惠发放,当优惠发放系统的业务较多时,通过二维码直接获取到推广内容的方式,容易导致存储混乱及卡顿等现象,为避免上述问题,本实施例通过生成第三推广信息基于请求链接的形式获取第一推广信息。具体地,本实施例的第三推广信息也可以是二维码,但与上一实施例不同的是,本实施例在解析二维码之后,不能直接得到第一推广信息,而是得到指向请求获取该第一推广信息的请求链接,用户终端在解析该二维码后,向优惠发放系统请求第一推广信息,优惠发放系统接收请求后再向用户终端发送第一推广信息。

  在一些实施例中,为避免用户终端的相关社交软件不具备结算该优惠券的支付功能,优惠发放系统在获取到用户终端的请求后,先识别该用户终端进行分享第一推广信息的社交软件类型,然后判断该社交软件是否支持使用该第一优惠信息的支付功能,当其具备该第一优惠信息的支付功能时,再向用户终端发送第一推广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优惠发放系统向用户终端社交软件请求使用用户的社交软件账号标识的权限,用户终端在提示界面上点击同意,用户中断社交软件将用户的账号标识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优惠发放系统将待第一推广信息展示给用户终端社交软件,并且执行以下操作之一:在展示界面上同时设置一个“分享到朋友圈”的按钮,用户点击该按钮即可将看到的内容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在向用户展示第一推广信息的同时,优惠发放系统自动在后台调用用户终端社交软件分享朋友圈功能接口,将待分享的内容自动发送到用户的朋友圈。用户终端社交软件执行完毕分享朋友圈操作后,自动向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朋友圈”分享消息。然后优惠发放系统直接根据用户终端返回的分享信息,也即推广情况计算出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商户系统再向优惠发放系统返回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券,优惠发放系统向用户终端提供优惠券。

  进一步地,优惠发放系统向用户终端提供优惠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优惠发放系统向用户终端发出提示界面,让用户选择接收优惠券的支付软件系统:将商户支持的支付软件系统的列表展示给用户,并提示用户从中选择其一用于接收优惠券。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优惠发放系统识别出当前社交软件支持支付功能,并且提供该优惠券的商户支持该支付软件系统,则将当前软件设置为默认选项。否则,不设置默认选项。执行以下操作之一,然后将所选的结果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用户使用默认选项,则直接点击确定。用户在若干备选条目中选择一个之后,界面提示用户输入与其选择的软件对应的账号标识,用户输入对应的账号标识后,点击确定。然后,优惠发放系统将该优惠券转发到用户选择的支付软件。

  进一步地,商户系统在将第一推广信息提交到优惠发放系统之前,商户系统在优惠发放系统上进行注册,并向优惠发放系统提交自身支持对支付结算软件的列表,即可以使用优惠券的支付软件列表,当然,商户系统也可以随时修改该列表并提交到优惠发放系统。

  请参照图4,图4为本公开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本公开实施例还考虑了优惠发放系统无法直接计算出第一优惠信息时的解决措施,同时细化了第一优惠信息的计算过程,具体而言,在优惠发放系统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即,步骤S101)之后,以及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即,步骤S102)之前,还包括:

  在步骤S401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判断是否能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若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执行步骤S102所述优惠发放系统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若不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则执行步骤S402。

  在步骤S402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跳出执行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的步骤,并直接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然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具体地,如果优惠发放系统不能够根据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第一优惠信息,则向商户系统请求发放基础优惠券,该基础优惠券对应于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即商户系统预先设定好的优惠信息,该基础优惠券中可以包括用户社交软件账号标识(伪码)和朋友圈条目标识。其中,基础优惠券是指只要分享到朋友圈即可获得的优惠券,不论该条朋友圈消息是否有人查看,以及查看人数的多少;其中伪码是指将用户终端社交软件标识做一个变换,例如计算一个哈希值,这样即可以让商户区分不同的用户,可以避免泄露用户隐私,当然,也可以不进行伪码变换,直接将用户社交软件账号标识直接发送给商户。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划分若干推广指标,并为各项推广指标赋予相应的加权值;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包括: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在各项推广指标下的推广情况及其各自的加权值计算出加权平均值;

  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基于所述加权平均值计算出需要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进一步地,请参照图5,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优惠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本实施例还考虑了商户不需要根据用户的推广情况发放优惠券的解决方案,具体地,在步骤S101之后,以及步骤S102之前,还包括步骤步骤S501和步骤S502。

  在步骤S501中,所述优惠发放系统判断是否需要基于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若需要,则执行步骤S102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若不需要,则执行步骤S502。

  本实施例中,在优惠发放系统进行第一优惠信息计算之前,商户会向优惠发放系统提交优惠券发放模式,优惠券发放模式包括灵活调整优惠券模式和基础优惠券模式,优惠发放系统进而根据商户提交的信息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第一优惠信息。进一步地,当商户需要进行第一优惠信息计算时,可以结合实施例四进一步判断是否能够计算出第一优惠信息,此处不再赘述。

  在步骤S502中,直接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然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本实施例可以解决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商户可能并不需要根据用户的推广情况进行计算然后发放一定金额的优惠券,只需要用户进行了推广了即向用户发放优惠券,即优惠发放系统在监测到用户终端进行了有效推广(例如,将推广信息发布到朋友圈)之后,就直接获取商户系统提供的基础优惠券,而不再进行上述步骤S102等步骤,以供商户进行优惠券发放机制的灵活选择。

  请参照图6,图6为本公开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优惠发放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以发放优惠券为例,包括以下步骤(1)-(24):

  (1)商户系统61将需要通过朋友圈推广的内容(文字、视频、图片、网页等提交到专用的优惠发放系统52。

  注:在此之前,商户需要现在优惠发放系统上注册,并且向优惠券支付系统提交自己支持的支付结算软件的列表,即可以使用自己的优惠券的支付软件列表。在此之后商户可以随时修改该列表。

  (2)优惠发放系统62将收到的内容、商户标识建立关联关系,然后生成一个二维码。

  (3)优惠发放系统62将生成的二维码返回给商户系统61。

  (4)商户系统61向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展示该二维码。

  (5)用户在其用户终端上打开带有朋友圈功能的社交软件,并使用其内置的功能扫描该二维码。

  (6)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根据解析出的二维码内容,向优惠发放系统62请求待分享的内容。

  (7)优惠发放系统62根据收到的内容请求消息,识别出用户终端社交软件的类型,并判断该社交软件是否支持支付功能。

  (8)优惠发放系统62向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请求使用用户的社交软件账号标识的权限。

  (9)用户在提示界面上点击同意,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将用户的账号标识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62。

  注:若用户在提示界面上点击拒绝,则流程结束。

  (10)优惠发放系统62将待分享内容展示给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并且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a)在展示界面上同时设置一个“分享到朋友圈”的按钮,用户点击该按钮即可将看到的内容分享到朋友圈。

  b)在向用户展示待分享内容的同时,自动在后台调用用户终端社交软件分享朋友圈功能接口,将待分享的内容自动发送到用户的朋友圈。

  (11)用户终端63社交软件执行完毕分享朋友圈操作后,自动向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朋友圈”分享成功消息。

  (12)优惠发放系统62向商户系统61请求发放基础优惠券,其中包括用户社交软件账号标识(伪码)和朋友圈条目标识。

  注:基础优惠券是指只要分享到朋友圈即可获得的优惠券,不论该条朋友圈消息是否有人查看,以及查看人数的多少。

  注:伪码是指将用户终端社交软件标识做一个变换,例如计算一个哈希值,这样即可以让商户区分不同的用户,也不至于泄露用户隐私。也可以不进行伪码变换,直接将用户社交软件账号标识直接发送给商户。

  (13)商户系统61向优惠发放系统62提供优惠券。

  (14)优惠发放系统62向用户发出提示界面,让用户选择接收优惠券的支付软件系统:

  a)将商户系统支持的支付软件系统的列表展示给用户,并提示用户从中选择其一用于接收优惠券。

  b)如果第(7)步中,优惠发放系统识别出当前社交软件支持支付功能,并且提供该优惠券的商户支持该支付软件系统,则将当前软件设置为默认选项。否则,不设置默认选项。

  (15)执行以下操作之一,然后将所选的结果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62:

  a)用户使用默认选项,则直接点击确定。

  b)用户在若干备选条目中选择一个之后,界面提示用户输入与其选择的软件对应的账号标识,用户输入对应的账号标识后,点击确定。

  (16)优惠发放系统62将该优惠券转发到用户选择的支付软件系统。

  (17)优惠发放系统62向社交软件后台朋友圈系统周期性查询分享了商户内容的账号的朋友圈的被阅读状态,具体包括:

  a)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可以查看该条目的人数

  b)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实际查看过该条目的人数

  c)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点过“赞”的人数

  d)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被转发给好友的次数

  e)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被转发到朋友圈的次数

  f)该账号分享商户内容的朋友圈条目:作出“转发到朋友圈”动作的账号的朋友圈的活跃度。

  注意:活跃度是指,将以下四个参数【平均每条朋友圈消息被查看的次数、被评论的次数、被点赞的次数、被转发(转发到朋友圈和直接转发给好友合计)的次数】,分别分配一个权重,计算出的一个加权平均值。

  (18)用户终端63的社交软件后台朋友圈系统将上述信息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62。

  (19)优惠发放系统62将上述六个参数,计算分别分配一个权重,计算出这六个参数的加权平均值。

  (20)优惠发放系统62将(加权平均值,用户社交软件账号标识(伪码),朋友圈条目标识)发送给商户系统61。

  (21)商户系统61查询对应用户终端63优惠券是否已经使用过或过期,如果尚未使用且未过期,则根据本地策略,针对最新收到的加权平均值,更新用户的优惠券。

  (22)商户系统61将更新后的优惠券发送给优惠发放系统52。

  (23)优惠发放系统62将更新后的优惠券转发给用户终端63的支付软件系统,其中携带“更新”标志,以及需要更新的优惠券的标识。

  (24)用户终端63的支付软件系统更新对应的优惠券。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如果判断出当前社交软件不支持支付功能,则提示用户请更换社交软件,重新扫描二维码;可以只执行步骤(10)b),即自动完成朋友圈分享;步骤(14)可以直接将优惠券发送给该社交软件系统,并且不执行实施例1中的步骤(15)和步骤(16);步骤(13)之后,商户一旦发现优惠券被使用或者过期,则通知优惠发放系统,不再查询对应的朋友圈条目的更新状态,即停止针对该条优惠券的步骤(17)的操作,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有其它不同示例,此处不再赘述。

  可见,本公开实施例用户终端将商户指定的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即可立即自动获取到优惠券,不再需要进行繁琐的交互过程,另外,除了本公开所提到的其它有益效果之外,本实施例中优惠券在尚未使用且未过期时,商户系统可以对优惠券进行更新,以进一步达到商户系统对于优惠券的灵活调整。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七相应还提供一种优惠发放系统,如图7所述,所述系统包括查询模块71、计算模块72、发送模块73以及优惠发放模块74,其中,

  查询模块71,其设置为在用户终端分享第一推广信息后,查询所述用户终端分享所述第一推广信息的推广情况;

  计算模块72,其设置为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以及,

  发送模块73,其设置为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发送给商户系统,以使所述商户系统向所述优惠发放系统返回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以及,

  优惠发放模块74,其设置为将所述第一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系统还包括:

  判断模块,其设置为在所述计算模块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之前,判断是否能够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所述计算模块还设置为,在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时,基于所述用户终端的推广情况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获取模块,其设置为所述判断模块判断为不能够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时,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

  所述优惠发放模块74还设置为,在所述获取模块获取所述商户系统提供的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后,将所述第二优惠信息对应的优惠发放至所述用户终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系统还包括:

  划分模块,其设置为划分若干推广指标,并为各项推广指标赋予相应的加权值;

  所述计算模块72,包括:

  第一计算单元,其设置为基于所述用户终端在各项推广指标下的推广情况及其各自的加权值计算出加权平均值;

  第二计算单元,其设置为基于所述加权平均值计算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放的第一优惠信息。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八相应还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如图7所示,所述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81和处理器82,所述存储器71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处理器82运行所述存储器81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所述处理器82执行所述的优惠发放方法。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九相应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优惠发放方法。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文中所公开方法中的全部或某些步骤、系统、装置中的功能模块/单元可以被实施为软件、固件、硬件及其适当的组合。在硬件实施方式中,在以上描述中提及的功能模块/单元之间的划分不一定对应于物理组件的划分;例如,一个物理组件可以具有多个功能,或者一个功能或步骤可以由若干物理组件合作执行。某些物理组件或所有物理组件可以被实施为由处理器,如中央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或微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或者被实施为硬件,或者被实施为集成电路,如专用集成电路。这样的软件可以分布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或非暂时性介质)和通信介质(或暂时性介质)。如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术语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在用于存储信息(诸如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或其他数据)的任何方法或技术中实施的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可移除和不可移除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RAM、ROM、EEPROM、闪存或其他存储器技术、CD-ROM、数字多功能盘(DVD)或其他光盘存储、磁盒、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存储装置、或者可以用于存储期望的信息并且可以被计算机访问的任何其他的介质。此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是,通信介质通常包含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或者诸如载波或其他传输机制之类的调制数据信号中的其他数据,并且可包括任何信息递送介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公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公开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优惠发放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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