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加工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
背景技术
超声振动辅助加工能够显著降低切削力与切削温度,提高加工中的稳定性,刀具的寿命及加工效率,其广泛用于各类高强度高硬度材料的加工。为了准确评估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的能量分布及物理现象,需要准确获得超声振动辅助切削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但是由于超声振动辅助切削加工较为复杂且影响因素较多,很难准确获得超声振动辅助切削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提出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能够准确地获得超声振动辅助切削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实施例的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包括如下步骤:S1,进行超声振动辅助低速切削加工,以形成连续不断裂的切屑,并获得其切削参数和切削力;S2,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计算获得材料的剪切强度τ与新表面形成所需的能量G;S3,进行超声振动辅助快速切削加工,获得其切削参数和切削力,并分析获得单位时间内切屑断裂次数N;S4,根据步骤S2获得的参数τ和G,并结合步骤S3获得的参数,通过能量守恒定律,计算获得材料的断裂韧性Gfr。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通过分析切削中能量守恒,动量守恒及变形协调关系,以切削实验为基础,提供了一种快速准确识别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的材料的断裂韧性的方法,为分析切削过程中的物理现象及切屑形成机理奠定了基础。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步骤S2和S4中,能量守恒关系式均为:ηv=ηs+ηf+ηn+ηfr;其中ηv为切削输入能量、ηs为剪切区域变形的能量、ηf为刀具与切屑的摩擦能量、ηn为新表面成型需要的能量,ηfr为切屑断裂能量;当低速切削加工不产生断裂的切屑时,ηfr=0。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其中ηv=ηv1+ηv2;
ηv1为切削过程中切削力对应的能量,ηv2超声振动能量;
ηv1=Fcv;
ηv2=Eubh;
Eu=ρc(v1)2;
其中Fc为切削水平方向的切削力,v为切削速度,Eu为超声能量密度,h为未变形切屑厚度,b为切削宽度,ρ为待加工材料的密度,c为声音在待加工材料的传播速度,v1为剪切材料的移动速度。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步骤S2中,获得剪切强度τ与新表面形成所需的能量G的计算过程如下,
首先获得ηv的值,再根据能量守恒关系式和下列公式:
ηs=τγ1hbv;
ηn=Gbv;
计算获得剪切强度τ与新表面形成所需的能量G;其中γ1为剪切应变,β为刀具的摩擦角,γ为刀具前角,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其中γ1、β、γ和
Fv=Fccosγ-Ffcsinγ;
Fu=Fcsinγ+Ffccosγ;
其中Fu为刀具前刀面的摩擦力,Fv为垂直刀具前刀面的法向力;Ffc为切削深度方向的切削力。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步骤S3中,单位时间内切屑断裂次数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在步骤S4过程中,计算获得ηfr的数值,再依据下列公式,获得Gfr;
ηfr=GfrAfrN;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其中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材料的断裂韧性的快速识别方法,包括如下步骤:S1,进行超声振动辅助低速切削加工,以形成连续不断裂的切屑,并获得其切削参数和切削力;S2,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计算获得材料的剪切强度τ与新表面形成所需的能量G;S3,进行超声振动辅助快速切削加工,获得其切削参数和切削力,并分析获得单位时间内切屑断裂次数N;S4,根据步骤S2获得的参数τ和G,并结合步骤S3获得的参数,通过能量守恒定律,计算获得材料的断裂韧性Gfr。
超声切削加工中的去除材料的断裂点是刀尖与第一剪切区域移除材料的接触点。作用在刀尖上的水平切削力是造成材料从工件上分离的主要因数。因此,作用在刀尖的单位面积的水平切削力等效为材料的断裂韧性,定义为Gfr,单位面积新表面能量形成需要的能量为G。
超声切削加工中,切屑形成过程中能量守恒,将切削输入能量设为ηv、剪切区域变形的能量设为ηs、刀具与切屑的摩擦能量设为ηf、新表面成型需要的能量设为ηn、切屑断裂能量设为ηfr,由能量守恒可得,各能量之间关系如下所示:
ηv=ηs+ηf+ηn+ηfr……(1);
其中,切削过程中的输入能量ηv为切削过程中切削力对应的能量ηv1及超声振动能量ηv2之和,即:ηv=ηv1+ηv2。
其中超声振动能量ηv2为超声能量密度Eu与超声加工中切削面积的乘积,即ηv2=Eubh,其中b为切削宽度,h为未变形切屑厚度(切削深度)。
超声振动能量密度Eu的关系式如下:
Eu=ρc(v1)2。
其中ρ为待加工材料的密度,c为声音在待加工材料的传播速度,v1为剪切材料的移动速度,即剪切速度(切屑相对工件的移动速度)v1,v1可通过如下关系式获得:
其中γ为刀具前角,
能量为功率与时间的乘积,即可定义单位时间的能量为功率。为了表述简单,将以上能量均定义为单位时间的能量,即功率。
切削过程中的单位时间的切削力输入能量的ηv1为切削水平方向(切削速度方向)的切削力Fc与切削速度v的乘积,即ηv1=Fcv。
最终获得
剪切区域变形单位时间内的能量ηs为单位体积的应变能与单位时间内剪切的体积的乘积。
ηs=τγ1hbv
其中τ为剪切强度,γ1为剪切应变,h为未变形切屑厚度(切削深度),b为切削宽度,v为切削速度。
其中
其中γ为刀具前角,
依据最小能量原则,即切削材料的能量对剪切角度求导应该为0,剪切角度为:
β为刀具的摩擦角;
其中摩擦角可以通过以下获得:
Fu为刀具前刀面的摩擦力,Fv为垂直刀具前刀面的法向力;
Fv=Fccosγ-Ffcsinγ;
Fu=Fcsinγ+Ffccosγ;
其中Ffc为垂直切削速度方向即切削深度方向的切削力。
切削过程中刀具与切屑的摩擦能量ηf为刀具与切屑的摩擦力Ff与切屑与刀具相对滑移速度vs的乘积,即
ηf=Ffvs;
在切削过程中,水平方向的真实的切削力能量为原水平方向切削力形成的能量与新表面需要的能量之差获得。即
F′cv=Ffcv-Gbv
简化可得:F′c=Fc-Gb;F′c为水平方向真实的切削力。
依据水平方向真实的切削力及其分力间的关系,刀具与切屑的摩擦力Ff为:
切屑与刀具的相对滑移速度vs为:
则切屑与刀具的摩擦能量为:
切削过程中新表面形成需要的能量ηn为单位面积新表面形成需要的能量与单位时间内形成面积的乘积,即
ηn=Gbv。
当进行超声振动辅助低速切削加工,会形成连续不断裂的切屑,由于不产生断裂的切屑,故ηfr=0,
故公式(1)可简化为
ηv=ηs+ηf+ηn……(2)。
当进行超声振动辅助快速切削加工时,锯齿状切屑形成过程中,材料断裂需要能量,即ηfr不为0,公式(1)为
ηv=ηs+ηf+ηn+ηfr……(3)。
其中材料断裂需要的能量ηfr为材料的断裂韧性Gfr,断裂面积Afr,单位时间内断裂的次数N决定,即
ηfr=GfrAfrN。
Afr为锯齿状切屑的截面积,即
单位面积内断裂的次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由于锯齿状切屑形成过程为切削过程中能量积累与释放过程,能量的积累与释放与切削力的波动一致,即切屑每形成一次,切削力波动一次,因此可以通过测试在锯齿状切屑形成过程中的切削力的波动来确定单位时间内切屑断裂次数N。定义总切削力FR的均值为
切削力波动的上限值为
即可采集相邻
下面具体介绍获得剪切强度τ与新表面形成所需的能量G的过程:
第一步,开展超声振动辅助低速切削加工(即形成连续切屑的切削速度),其中不同加工条件(工件材料,刀具,冷却条件等)的切削速度不一样,约为0.03—0.07m/s,如0.03m/s、0.05m/s或0.07m/s均可。设定切削参数为切削速度v,切削深度为h,切削宽度为b,刀具前角为γ,加工形成连续切屑,通过力传感器采集切削速度方向的切削力Fc,垂直切削速度方向(切削深度方向)的切削力Ffc,总切削力FR。
计算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的平均摩擦角β和剪切角度
步骤S4的过程如下:
开展相对较快速度下的超声振动辅助加工切削力试验,其中切削速度以形成锯齿状切屑的临界速度,约为0.3m/s至0.7m/s,如0.5m/s。设定切削参数为切削速度v,切削深度为h,切削宽度为b,刀具前角为γ,采集切削速度方向的切削力Fc,垂直切削速度方向的切削Ffc,总切削力FR和总切削力均值
然后分析总切削力的时域图,获得单位时间内的切屑断裂的次数N,计算超声振动辅助加工中的平均摩擦角度β,剪切角度
那么在公式:
ηv=ηs+ηf+ηn+ηfr……(3)中,
在求解过程中,依据公式(3),只存在一个未知数,即材料的断裂韧性Gfr,开展一组切削力试验即可获得ηv、ηs、ηf、ηn,以此可获得ηfr的数值,再依据下列公式,
ηfr=GfrAfrN;
可得关系式:
最后将数值代入即可获得材料的断裂韧性Gfr。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