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组阵列式传感自动对焦系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传感电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光伏发电组阵列式传感自动对焦系统。
背景技术
光伏发电组采用若干的光伏板组来进行吸收太阳能发电,但是目前的光伏发电站其光伏板的朝向是固定的,因此不能一直面对太阳,以获取最大的发电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获取最大发电率朝向并自动调整光伏板朝向的光伏发电组阵列式传感自动对焦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光伏发电组阵列式传感自动对焦系统,包括对焦器、处理器、控制器和多轴转向器;所述对焦器包括水平分量盘和竖直分量盘,所述水平分量盘为正多边棱柱结构,竖直分量盘为弧度不超过180度的扇形正多边棱柱结构;所述水平分量盘的棱面上均安装有第一光伏板;所述竖直分量盘的棱面上均安装有第二光伏板,所述第一光伏板和第二光伏板均通过单独电源线连入处理器;所述处理器将数据传输至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控制用于光伏发电组的若干全向调整结构。
进一步的,竖直分量盘垂直设置在水平分量盘上,且边缘不超出水平分量盘。
进一步的,处理器用于测量和对比第一光伏板和第二光伏板的发电率,将发电率最大的第一光伏板和第二光伏板所对应的棱边的转角数据传输至控制器。
进一步的,水平分量盘底端设底座,处理器设置在底座内,底座下端还连接有安装管用于穿设线缆。
进一步的,相邻所述第一光伏板或第二光伏板的转角差不大于10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水平分量盘和竖直分量盘上的第一光伏板和第二光伏板测量最大光强,对比它们的发电量,可以得到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一个最大的发电率转角。然后通过控制器控制全向调整结构,从而将光伏板方向调整至相应的方向以获得最大的发电率。
附图说明
图1为对焦器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对焦器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对焦器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对焦器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电路原理示意框图。
图中:1-水平分量盘,11-第一光伏板,2-竖直分量盘,21-第二光伏板,3-底座,4-安装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4所示:
一种光伏发电组阵列式传感自动对焦系统,包括对焦器、处理器、控制器和多轴转向器;所述对焦器包括水平分量盘1和竖直分量盘2,所述水平分量盘1为正多边棱柱结构,竖直分量盘2为弧度不超过180度的扇形正多边棱柱结构;所述水平分量盘1的棱面上均安装有第一光伏板11;所述竖直分量盘2的棱面上均安装有第二光伏板21,所述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均通过单独电源线连入处理器;所述处理器将数据传输至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控制用于安装光伏发电组的若干全向调整结构(可以采用双轴转向器或者万向节旋转机构均可,均为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赘述)。
进一步的,竖直分量盘2垂直设置在水平分量盘1上,且边缘不超出水平分量盘1,由于水平分量盘1安装在水平面内,而竖直分量盘2安装在竖直面内。因此将它们作为一体垂直的,调整好水平分量盘1的水平度后,垂直分量盘的竖直度就自动调整好了,不需要分开调整
进一步的,处理器用于测量和对比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的发电率,将发电率最大的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所对应的棱边的转角数据传输至控制器。
进一步的,水平分量盘1底端设底座3,处理器设置在底座3内,底座3下端还连接有安装管3用于穿设线缆。
进一步的,相邻所述第一光伏板11或第二光伏板21的转角差不大于10度,角度越小则控制就越精准,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面积大小不变的情况下,这也会增加棱边的数量及水平分量盘1和竖直分量盘2的直径,所以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调整棱边数,相邻光伏板的转角差等于360度除以棱边的数量。
本实用新型原理:本实用新型通过水平分量盘1和竖直分量盘2上的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测量阳光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分量的最大光强,对比它们的发电量,可以得到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一个最大的发电率转角。这个转角的数据是这样获得的,因为水平分量盘1和竖直分量盘2均为正多边棱柱结构,当棱边数固定的时候,其棱边与中心的垂线转角变化是固定的,因此只需要处理器存储对应安装的第一光伏板11和第二光伏板21的电子标记以及对应的转角就可以。当对比出发电率最大的光伏板,识别其电子标记,提取对应的转角存储数据传输至控制器,然后控制器控制全向调整结构在水平面和竖直面上分别旋转相应的转角即可合成此时阳光发电率最大的三维朝向方向。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