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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清洁器

2020-11-22 04:06:33

舌清洁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口腔护理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口腔物理治疗。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具有独特构型的多个柔性突起部的舌清洁装置。该装置被设计成从舌上去除与在牙齿表面上形成牙斑相关的细菌微生物、外来细胞碎屑等。

  背景技术

  根据美国牙科协会,健康人出现口臭的主要来源是舌上的微生物沉积,其中细菌涂层滋生造成口臭的生物体和碎屑。口中的组织,尤其是舌,是微生物生长的“天堂”。舌背包括乳突。舌背的前部三分之二覆盖有短丝状乳突,而后部三分之一覆盖有与2mm至3mm的长丝状乳突交替的丝状乳突。舌背是口腔中微生物的主要焦点之一;许多驻留在舌上的细菌物种在牙斑中繁殖并积聚,并且这些细菌通常是牙结石的组成部分。

  舌表面的乳突性质形成独特的生态区,其提供极大表面积,从而有利于口腔细菌的积聚。由于舌是密集细菌种群的部分并且因为牙斑在去除后相对快速地形成,因此舌可为牙斑的来源。细菌、食物颗粒和食物的分解产物陷在乳突之间的裂缝中,尤其是在舌背的后部。该材料是大多数口腔细菌和气味的来源。

  除滋生大量微生物之外,舌还连续地脱落上皮表面层的细胞。从这些来源得到的口腔碎屑可能促成在牙齿表面形成牙斑。此外,唾液链球菌和相关物种也可存在于舌背上。驻留在舌和口腔中其它软组织上的厌氧菌群和细菌在慢性口腔异味(通常称为口臭)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一般来讲,细菌产生挥发性硫化合物(VSC)。这些硫化合物积聚在舌表面上可导致口臭或口腔恶臭。

  已知的刮舌器通常不够有效。此外,这些刮舌器中的许多不容易清洁口腔内的其它组织。尽管通过清洁口腔中的组织可获得有益效果,但由于缺乏舒适性和/或易用性,许多使用者避免使用此类清洁器。本发明旨在克服这些限制中的至少一些并且提供迄今尚未提供的新特征。

  发明内容

  本公开涉及一种包括基部和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的舌清洁器。基部可为刚性或柔性的。基部具有第一方向和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方向是纵向(MD),第二方向是横向(CD)。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容易理解MD和CD可相互反向。此外,本文中使用的术语“MD”和“CD”可与术语“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互换。

  多个突起部优选地以预定图案在第三方向上从基部延伸。第三方向可大致与基部正交。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具有附接到基部的第一端部、与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以及在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高度。

  单个突起部包括细长杆和优选地与杆成一体的头部。头部设置在距基部一定距离处。杆具有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的纵向轴线。

  头部包括均从该杆向外延伸的至少第一悬臂部分和第二悬臂部分。第一悬臂部分和第二悬臂部分可彼此相对。悬臂部分在可大致垂直于第三方向或相对于第三方向倾斜的方向上从杆向外延伸。悬臂部分可相对于基部以一个或多个角度从杆延伸。

  悬臂部分中的每个悬臂部分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底表面和与底表面相对的顶表面。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底表面和顶表面通过邻接彼此而终止,以彼此结合而形成设置在距杆一定距离处的边缘。

  在一个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舌清洁器,该舌清洁器包括具有第一方向和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基部以及在第三方向上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具有附接到基部的第一端部、与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以及在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包括细长杆和与杆成一体并设置在距基部一定距离处的头部,杆具有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的纵向轴线,其中头部包括至少两个从杆向外延伸的彼此相对的悬臂部分,悬臂部分各自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底表面和与底表面相对的顶表面,其中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远离杆倾斜。

  在另一个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舌清洁器,该舌清洁器包括具有第一方向和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基部以及在第三方向上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具有附接到基部的第一端部、与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以及在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包括细长杆和与杆成一体并设置在距基部一定距离处的头部,杆具有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的纵向轴线,其中头部包括从杆向外延伸的至少两个彼此相对的悬臂部分,悬臂部分各自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底表面和与底表面相对的顶表面,其中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朝向杆倾斜。

  在另一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舌清洁器,该舌清洁器包括具有第一方向和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基部以及在第三方向上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些具有附接到基部的第一端部、与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以及在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些突起部包括细长杆和与杆成一体并设置在距基部一定距离处的头部,杆具有纵向轴线,其中头部包括从杆向外延伸的至少一个悬臂部分,该至少一个悬臂部分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底表面和与底表面相对的顶表面,其中多个突起包括至少第一突起部和第二突起部,其中单个第一突起部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远离杆偏离,并且其中单个第二突起部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朝向杆偏离。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突起部和第二突起部组合形成图案,该图案具有约60个突起部/cm2基部至约400个突起部/cm2基部的总密度。该总密度可为从约75个突起部/cm2基部至350个突起部/cm2基部。

  在另一个方面,本公开涉及一种舌清洁器,该舌清洁器包括:具有第一方向和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基部;在第三方向上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其中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具有附接到基部的第一端部、与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以及在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其中该突起部中的至少一个突起部包括细长杆和与杆成一体并设置在距基部一定距离处的头部,杆具有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的纵向轴线,其中头部包括从杆向外延伸的至少第一悬臂部分和从杆向外延伸的第二悬臂部分,其中第一悬臂部分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第一底表面和与第一底表面相对的第一顶表面,其中第二悬臂部分具有大体面向基部的第二底表面和与第二底表面相对的第二顶表面,并且其中第一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朝向杆倾斜而第二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远离杆倾斜。

  在舌清洁器的一些实施方案中,悬臂部分的底表面和顶表面中的至少一者可至少部分地弯曲。此类完全或部分弯曲的底表面或顶表面可具有选自由凸形形状、凹形形状以及它们的任意组合组成的组的形状。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底表面或顶表面可以组合地包括具有凸形形状的一个或多个部分和具有凹形形状的一个或多个部分。

  单个突起部的高度可为约0.2mm至约0.55mm。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突起部的高度可为约0.39mm至约0.47mm。单个突起部的头部的第一宽度可为约0.2mm至约0.24mm。单个突起部的头部的第二宽度可为约0.25mm至约0.6mm。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头部的第二宽度为约0.34mm至约0.4mm。单个突起部的头部的厚度可为约0.02mm至约0.1mm。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头部的厚度为约0.03mm至约0.07mm。单个悬臂部分可具有约0.07mm至约0.13mm的长度,如从杆的顶部区段的顶表面测得,其中顶部区段的顶部部分最靠近悬臂部分的端部。

  在平面图中,舌清洁器的头部可包括任何合适的形式或形状,例如选自圆形、半圆形、椭圆形、多边形、平行四边形以及它们的任意组合。

  多个突起部可彼此间隔开以在基部上形成具有平行于第一方向延伸的第一节距和平行于第二方向延伸的第二节距的图案。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图案包括交错或交替的布置。第一节距和第二节距可以相等或不等。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节距大于第二节距。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方向平行于纵向(MD),并且第二方向平行于横向(CD)。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第一节距比第二节距大至少50%,其中第一节距在大致垂直于第一节距延伸的方向上延伸。第一节距可为约0.4mm至约1.4mm,更具体地为约0.8mm至约1.3mm,甚至更具体地为约0.9mm至约1.2mm。第二节距可为约0.4mm至约0.7mm,并且更具体地为约0.48mm至约0.62mm。

  杆可具有任何适合的主体。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杆具有包括与头部相邻的顶部区段、与顶部区段相对的底部区段和位于顶部区段和底部区段之间的中间区段的主体。顶部区段、中间区段和底部区段中的一者可具有其最宽部分比中间区段窄的渐缩部分。在杆的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杆的中间区段在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上的至少一个方向上比突起部的头部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在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的方向上测量,头部比杆的底部区段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在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的方向上测量,杆的底部区段比头部宽。

  本公开还涉及一种包括如本文所述的舌清洁器的口腔护理工具,其中口腔护理工具选自由手动牙刷和电动牙刷组成的组。

  附图说明

  图1为具有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牙刷的示意性轴测图。

  图2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一部分的示意性轴测图。

  图2A为包括从基部向外延伸的对齐(非交错)突起部的图案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

  图2B为包括从基部向外延伸的交错突起部的图案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

  图2C为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和不同于第一突起部的多个第二突起部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第二突起部相对于彼此以交错布置分布在基部上。

  图3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横向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悬臂部分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倾斜以面向杆。

  图3A为图3中所示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纵向侧视图。

  图4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另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悬臂部分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倾斜以面向杆。

  图5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悬臂部分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倾斜以背向杆。

  图6A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圆形形状。

  图6B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卵形或椭圆形形状。

  图6C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矩形形状。

  图6D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平行四边形形状。

  图6E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具有包括两个彼此相对的直边和两个彼此的相对弯曲边的形状。

  图6F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多边形形状。

  图6G为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其中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菱形形状。

  图7为本发明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侧视图,示出了包括具有顶部区段、中间区段和底部区段的杆的突起部,其中杆的中间区段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中的至少一者上比突起部的头部和杆的底部部分中的至少一者宽。

  图8为本发明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侧视图,示出了包括具有顶部区段和底部区段的杆的突起部,其中底部分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中的至少一者上比头部宽。

  图9为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不同于第一突起部的第二突起部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第二突起部在第一方向上分布于基部上并且在第二方向上相对于彼此以交替。

  图10为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不同于第一突起部的第二突起部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第二突起部相对于彼此以交替布置分布在基部上,其中第一突起部相对于第二突起部双侧偏置。

  图11为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不同于第一突起部的第二突起部的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多个第一突起部和多个第二突起部相对于彼此以交替布置分布在基部上,其中第一突起部相对于第二突起部非双侧偏置。

  图12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基部上的突起部的图案包括由第一突起部形成的多个第一单元以及由双侧交替的第二突起部形成的多个第二单元。

  图13为本公开的舌清洁器的另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平面图,其中基部上的突起部的图案包括由第一突起部形成的多个第一单元以及由第二突起部形成的多个第二单元。

  图14为包括突起部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侧视图,其中头部具有第一悬臂和第二悬臂部分,其中第一悬臂部分具有第一底表面并且第二悬臂部分具有第二底表面,并且其中第一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朝向杆倾斜而第二底表面的部分远离杆倾斜。

  图15为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一部分的示意性轴测视图,该舌清洁器类似于图2所示的舌清洁器,但包括相对于基部倾斜的突起部。

  图16为图15所示的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横向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悬臂部分的底表面的相当大部分倾斜以面向杆而突起部总体上相对于基部倾斜。

  图17为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横向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杆大致垂直于基部而头部总体上相对于基部倾斜。

  图18为舌清洁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示意性局部立面横向侧视图,示出了突起部,其中杆相对基部倾斜而头部总体上基本平行于基部。

  具体实施方式

  本公开的舌清洁器可应用于任何合适的口腔护理器具或装置,诸如手动牙刷或电动牙刷,或者可被构造成独立的整装器具。在图1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为具有柄部120和头部130的手动牙刷100的一部分,其中头部130具有从头部130的第一侧130a延伸的多个清洁元件或刷毛150。舌清洁器10可通常设置在牙刷的头部130上,更具体地设置在头部130的第二侧130b,其中第一侧130a和第二侧130b彼此相对。舌清洁器10可被构造成为牙刷100的主体的一体部分,从而可包含牙刷主体的材料。另选地或除此之外,舌清洁器10可通过本领域中已知的任何合适手段附接到牙刷100的主体。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可包括从头部130的第一侧130a延伸的清洁元件150。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可与清洁元件150中的至少一些制成一体。

  舌清洁器10包括基部20和从基部20向外延伸的多个突起部30,如图2、2A和2B所示。基部可具有任何合适的厚度或“卡钳厚度”BT,如图3、3A所示。基部20的厚度BT可为0.05mm至0.2mm,或0.07mm至0.1mm,或0.08mm至0.09mm。基部20可为刚性的或柔性的。基部20可由任何合适的刚性或柔性材料制成,包括织造材料和非织造材料。另外,基部20可包括多于一个材料层。例如,基部20可包括附接到第二层的第一层,其中第一层包含第一材料,第二层包含第二材料,并且其中第一材料不同于第二材料。基部的多层实施方案未示出,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易于想象这种情况。

  基部20具有第一方向21和垂直于第一方向21的第二方向2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方向21是纵向(MD),第二方向22是横向(CD)。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会知道MD和CD方向通常可以反向。多个突起部30优选地以预定图案在第三方向23上从基部20延伸,其中第三方向不同于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三方向23可基本上垂直于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因此基本上垂直于基部20,如图2、图3所示。在其它实施方案中,第三方向23可相对于基部20倾斜,使得在第三方向23与基部20之间形成的角大于或小于90度,如图15、图16所示。如本文所用,第三方向23被定义为大体垂直于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术语“大体垂直”可在本文中以成角度取向的上下文中使用,以描述在第三方向23上从基部20向外延伸的单个突起部30的取向,其中第三方向可基本上垂直于基部20(因此基本上垂直于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或相对于基部20倾斜以包括与基部成不超过约90±30度的锐角或钝角。换句话说,术语“大体垂直”不要求在第三方向23与基部20之间(或第三方向23与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之间)严格或基本上垂直。相反,术语“大体垂直”在本上下文中允许从个严格垂直取向的单个突起部30相对于基部20偏差约±30度。因此,第三方向23可包括相对于基部20从约60度至约120度。

  如图3、图4和图5中所示,单个突起部30具有附接到基部20或与其成一体的第一端部31、与第一端部31相对的第二自由端部32、以及在第一端部31与第二端部32之间延伸的高度H。突起部30包括细长杆40,其与头部50端接,该头部优选地与杆40成一体并设置在距基部20一定距离处。杆40具有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23的纵向轴线L。因此,纵向杆L与基部20大体正交,即,纵向轴线L可相对于基部20稍微倾斜(约90±30度),相对于基部20成约60度至约120度的角。

  头部50具有第一宽度W1、第二宽度W2和厚度T,如图3A所示。第一宽度W1可基本上在第一方向21上取向。这意味着第一宽度W1处于第一方向21所处的平面中。换句话说,对于要基本上在第一方向21上取向的第一宽度W1,第一宽度W1不需要平行于第一方向21;在第一方向21的平面上截取的截取第一宽度的横截面投影足够平行于第一方向21。第二宽度2可基本上在第二方向22上取向。同样,对于要基本上在第二方向22上取向的第二宽度W2,第二宽度W2不需要平行于第二方向22;在第二方向22的平面上截取的截取第二宽度的横截面投影足够平行于第二方向22。第二宽度W2基本上垂直于第一宽度W1。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宽度W1、第二宽度W2或者第一宽度W1和第二宽度W2两者可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23延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宽度W1、第二宽度W2或者第一宽度W1和第二宽度W2两者可基本上平行于基部20延伸。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知道第一宽度W1和第二宽度W2可在互相垂直的MD和CD方向上测量,前提是头部50总体上在基本上平行于基部20的方向上取向,如图3至图5、图7、图8、图16中所示。在头部50以相对于基部20成角度取向的一些实例中,第一宽度W1和第二宽度W2可沿着头部的主要延伸部进行测量,延伸部的横截面投影基本上平行于互相垂直的MD和CD方向,如图17、图18中所示。

  在图17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突起部30包括基本上垂直于基部20的杆40和总体上相对于基部20倾斜的头部50。因此,在该实施方案中,第二宽度W2可沿头部50的主要延伸部进行测量,该延伸部在横截面(或所示的侧视图)上的投影平行于CD方向。在图18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突起部30包括相对于基部20倾斜的杆40和总体上相对于基部20倾斜的头部50。在该实施方案中,第二宽度W2可沿头部50的主要延伸部进行测量,该延伸部在横截面(或所示的侧视图)上的投影平行于CD方向。在图18的实施方案中,宽度W2也可垂直于杆的纵向轴线L的第三方向23进行测量,因为头部50被取向成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23或轴线L。然而,其它实施方案也是可行的,其中杆40和头部50两者总体上相对于基部20倾斜,但其中第三方向23与头部50的主要延伸部之间的角在相关横截面或侧视图上不是约90度。这些实施方案全部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

  厚度T可大致垂直于第一宽度W1或第二宽度W2中的至少一者。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厚度T可基本上平行于第三方向23延伸。头部50的厚度T可作为沿着第三方向23或纵向轴线L在头部50的“最高表面”与“最低表面”之间延伸的总体厚度进行测量,如图3中所示。

  头部50包括从杆30向外延伸的至少两个悬臂部分60,如图3、图4、图5、图7和图8中所示。悬臂部分60大体可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中的至少一者上延伸。类似于头部的取向,对于大体在第一方向21或第二方向22上延伸的悬臂部分60,悬臂部分60不需要平行于第一方向21或第二方向22;在第一方向21的平面上截取的悬臂部分的横截面投影足够平行于第一方向21或者在第二方向22的平面上截取的悬臂部分的横截面投影足够平行于第二方向2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一个或多个悬臂部分60可大体垂直于第三方向23延伸。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一个或多个悬臂部分60可大体平行于基部20延伸。

  至少两个悬臂部分60可彼此相对,但并不一定必须如此。该至少两个悬臂部分60可相对于彼此成角度延伸。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单个悬臂部分60和/或至少两个悬臂部分60可相对于杆40或其纵向轴线L成锐角或钝角延伸。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单个悬臂部分60和/或至少两个悬臂部分60可相对于基部20成锐角或钝角延伸,或另选地,基本上平行于基部20延伸。这些实施方案全部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

  单个悬臂部分60具有面向基部20的底表面61和与底表面61相对的顶表面6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底表面61和顶表面62可以锐角彼此接触,以彼此组合而形成设置在距杆40一定距离处的边缘63,如图4、图5、图8、图14中所示。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边缘63可相对较锐利,并且可具有至少部分地穿透舌的顶表面上的乳突纹理的能力。在使用中,当使用者移动舌清洁器10以接触舌的上表面时,边缘63的相对较锐利表面可有利地具有“犁”效果,从而帮助去除陷在舌的乳突之间的裂缝中的细菌、食物颗粒和食物的分解产物。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包括多个突起部30,其中的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朝向杆40倾斜,如图3、图4中所示。这意味着,在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与杆40的纵向轴线L之间形成的平均夹角A小于90度,如图3中所示。更具体地讲,处于“倾斜”构型时,平均夹角A可小于85度、小于80度、小于75度、小于70度、小于65度、小于60度、小于55度、小于50度、小于45度、小于40度、小于35度、小于30。

  如本文所用,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是指可大于整个底表面61的30%、大于40%、大于50%、大于60%、大于70%和大于80%的连续部分,如在突起部60的相关横截面中测得。换句话讲,可在第一方向21的平面或第二方向22的平面上截取的其横截面视图上定义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或可在垂直于第三方向23或纵向轴线L的相关方向上进行定义。

  在其它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包括多个突起部30,其中的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远离杆40倾斜,如图5、图8中所示。这意味着,在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与杆40的轴线L之间形成的平均夹角A2大于90度,如图5中所示。更具体地讲,处于“远离倾斜”构型时,平均夹角A2大于95度、大于100度、大于105度、大于110度、大于115度、大于120度、大于125度、大于130度、大于135度、大于140度、大于145度、大于150度。

  由于头部50及其悬臂部分60可在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延伸,因此在一个方向(即第一方向21)上存在于杆的轴线L与悬臂部分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之间的夹角可大于在另一个方向(即第二方向22,垂直于21)上存在于杆的轴线L与悬臂部分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之间的夹角。因此,在图3和图3A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在第二方向22上存在于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与轴线L之间的平均夹角小于90度(图3),而在第一方向21上存在于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与轴线L之间的平均夹角A1大于90度(图3A)。

  在其它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可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30a和多个第二突起部30b,其中在多个第一突起部30a中,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远离杆40倾斜,而在多个第二突起部30b中,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朝向杆40倾斜,如图2C所示。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舌清洁器10可包括具有第一悬臂部分60a和第二悬臂部分60b的多个突起部30,其中第一悬臂部分60a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朝向杆40倾斜,而第二悬臂部分60b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可远离柱40倾斜,如图14中所示。因此,在图14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在第一悬臂部分60a的底表面61a与杆40的纵向轴线L之间形成的平均夹角A3为锐角,而在第二悬臂部分60b的底表面61b与杆40的纵向轴线L之间形成的平均夹角A4为钝角。

  还设想了舌清洁器10的其它实施方案,其中多个突起部30可包括上文所述的若干实施方案的任何组合。虽然实际上不可能描述所有此类实施方案,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理解,可以在本公开的舌清洁器10中具有以各种方式组合的本文所述实施方案的任何合适布置,并且所有这些布置都涵盖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在舌清洁器10的一些实施方案中,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可以是至少部分地弯曲的。这种弯曲或部分弯曲的底表面61可具有选自凸形形状(图14)、凹形形状(图3和图4)和它们的任何组合组成的组的形状。弯曲表面可以是规则或不规则的形状。可形成与杆40的顶部区段相邻的部分包封的袋70(图7、图14)的弯曲表面部分可以是特别有益的,因为此类部分包封的袋70可以接收并且随后有利于去除形成在舌头表面上并含有细菌微生物、外来细胞碎屑等的牙斑物质。

  可使用用于计算平均参数的任何常规方法来计算在杆40的纵向轴线L与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之间形成的平均夹角。例如,平均角度可被计算为在悬臂部分60的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的相关横截面(例如,MD或CD)上以相等间隔截取的多个角度的算术平均值。例如,如果底表面61的相当大部分包括弯曲部分或区段,则可使用在弯曲区段上以相等间隔取得的切线来计算平均角度。

  单个突起部30的若干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相关尺寸示于图3、图3A、图4、图5和图7中。例如,单个突起部30的高度H可为约0.2mm至约0.6mm。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单个突起部30的高度H为约0.39mm至约0.47mm。高度H可垂直于基部20在突起部31的第一端部30(即,突起部30和基部20之间的接触点)与突起部30的第二自由端部32(即,其最高点)之间进行测量。

  单个突起部30的头部50的第一宽度W1(图3A)可为约0.1mm至约0.4mm,更具体地为约0.2mm至约0.28mm。单个突起部30的头部50的第二宽度W2(图3)可为约0.2mm至约0.6mm。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头部50的第二宽度W2可为约0.34mm至约0.4mm。

  单个突起部30的头部50的厚度T可为约0.02mm至约0.1mm。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头部50的厚度T为约0.03mm至约0.07mm,更具体地为约0.5mm。头部50的厚度T可垂直于头部50的主要伸出部进行测量。因此,如果头部50被取向成基本上垂直于纵向轴线L(例如,如图3至图5、图7、图8和图18中所示),则头部50的厚度T可平行于纵向轴线L进行测量。在另一方面,如果头部50相对于纵向轴线L成角度(图16和图17),则头部50的厚度T可沿着大致垂直于头部50的主要伸出部的方向或头部50在相关横截面或侧视图上的宽度(第二宽度W2,如图16和图17中所示)进行测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地理解,如果头部50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基部20,则头部的厚度T可垂直于基部20进行测量。

  单个悬臂部分60具有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中的至少一者上延伸的长度S,该长度可在相关横截面上从杆的顶部区段的最上层或顶表面到悬臂部分的最远自由端部进行测量。杆10的顶部区段的最上部表面或顶表面是杆的外表面的一部分,其紧邻头部50的底表面,如在相关横截面中所看到的那样。长度S可为约0.03mm至约0.2mm,更具体地为约0.07mm至约0.13mm。

  在平面图中,舌清洁器10的头部50(包括其悬臂部分60)可包括任何合适的形状,例如选自圆形形状、半圆形形状、椭圆形形状、多边形形状、平行四边形形状以及它们的任意组合。此类形状的若干示例性、非限制性实施方案在图6A至图6G中示出,其中图6A示意性地示出了在平面图中包括具有圆形形状的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图6B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卵形或椭圆形形状;图6C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矩形形状;图6D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包括平行四边形的形状;图6E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具有包括两个彼此相对的直边和两个彼此相对的曲边的形状;图6F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多边形形状;并且图6G示意性地示出了包括头部的单个突起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顶视图,该头部在平面图中具有菱形形状。

  多个突起部30可以在基部20上以平行于第一方向21延伸的第一节距P1和平行于第二方向22延伸的第二节距P2彼此间隔开。突起部30在基部20上彼此间隔开的图案可包括对齐布置(图2A)、交错或交替布置(图2B)或混合布置;后者包括以任何合适的构型组合的对齐和交错布置。双侧或单侧偏置布置的示例示于图10、图11中。

  第一节距P1和第二节距P2可大致彼此相等。另选地,第一节距P1可大于或小于第二节距P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第一节距P1大于第二节距P2。如果第一方向21平行于纵向(MD)并且第二方向22平行于横向(CD),则该实施方案可能是尤其有利的。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第一节距P1可以比第二节距P2大至少50%。第一节距P1可为约0.8mm至约1.4mm,更具体地为约0.9mm至约1.2mm。第二节距P2可为约0.4mm至约0.7mm,更具体地为约0.48mm至约0.62mm。

  在图9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突起部的图案包括多个第一突起部30a和不同于第一突起部30a的多个第二突起部30b。第一突起部30a和第二突起部30b布置在基部上以形成均匀的线,每条线包括第一突起部30a或第二突起部30b,其中由第一突起部30a形成的线在第二方向22上与由第二突起部30b形成的线交替。在此类构型中,第一节距P1a和第二节距P2a可分别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上于相邻的第一突起部30a之间进行测量。同样,第三节距P1b和第四节距P2b可分别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上于相邻的第二突起部30b之间进行测量。此外,节距P2可在第二方向22上于相邻的第一突起部30a和第二突起部30b之间进行测量。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突起部30可在基部20上间隔开以形成多个簇或单元。单个单元可包括任何数量的突起部,即,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和更多个单个突起部30。在图12中,突起部的图案包括多个第一单元300a和多个第二单元300b,它们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上双侧交替。在图12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每个第一单元300a包括两个第一突起部30a,并且每个第二单元300b包括三个第二突起部30b。在第一方向21上的节距P1和第二方向22上的节距P2可于第一单元300a与第二单元300b之间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两者上进行测量。各个单元内的突起部可以比单元之间的对应节距小的节距彼此间隔开。

  在基部20上,第一突起部30a形成第一密度,并且第二突起部30b形成第二密度。第一密度和第二密度可以相等,或另选地可以彼此不同。第一密度和第二密度中的至少一个可为约60个突起部/cm2基部至约400个突起部/cm2基部,更具体地为约75个突起部/cm2基部至约350个突起部/cm2基部。

  此外,在其中突起部30形成多个单元或簇的实施方案中,包括相同类型的突起部的各个簇的密度可以彼此不同。因此,例如,假设的舌清洁器(未示出)可包括由第一突起部30b形成的两个簇以及由第二突起部30b形成的三个簇,其中两个第一突起部簇的密度彼此不同,并且三个第二突起部簇中的至少两个突起部簇的密度彼此不同。

  在图13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突起部的图案包括多个第一单元310a和多个第二单元310b,它们在第二方向22上交错。每个第一单元310包括两个第一突起部30a,并且每个第二单元310b包括两个第二突起部30b。还有多个第三单元311b,每个第三单元311b包括单个第二突起部30b。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会理解,可具有突起部30的合适图案的大量变型和组合,所有这些都是通过本公开可设想的。

  杆40可具有任何合适的主体。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如图3所示,杆具有主体,该主体包括沿纵向轴线L延伸并且彼此相差其相对厚度的若干部分。虽然在本公开的上下文中,限定将具有渐缩部分的若干节段彼此分离开的精确边界线可能既不必要也不实际,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能够易于将与头部50相邻的顶部区段41、与顶部区段41相对并与基部20相邻的底部区段44、以及设置在顶部区段41与底部区段44之间的中间区段42区分开。

  在图3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杆40的顶部区段41可具有最小厚度D1,该厚度为约0.15mm至约0.19mm,如在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23的方向上在顶部区段41的最窄部分处测得,或者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中至少一者上测得。第一中间区段42可具有最大厚度D2,该厚度在基本上垂直于第三方向的方向上在第一中间区段42的最宽部分处测得。第一中间区段42的厚度D2可以比顶部区段41的最小厚度D1大约10%至约50%。在图3的实施方案中,杆40具有在底部区段44和第一中间区段42之间起媒介作用的第二中间区段43。第二中间区段43可具有最小厚度D3,该厚度在大致垂直于第三方向的方向上在第二中间区段43的最窄部分处测得。第二中间区段43的厚度D3可等于或约等于顶部区段41的最小厚度D1。杆40的底部区段44可具有厚度D4,该厚度在第一底部区段44的最宽部分处测得。在图3中,厚度D4是基部20处的杆40的厚度。底部区段44的厚度D4可为例如约0.16mm至约0.22mm。

  在舌清洁器10的一些实施方案中,头部50可以比杆40的底部区段44宽,如图3至图5所示。在其它实施方案中,杆40的中间区段42可以比头部50和底部部分44中的至少一者宽。在图7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杆40的中间区段42在第一方向21和第二方向22中的至少一者上的厚度D2比头部50的宽度W2和底部区段44的厚度D4(沿着第二方向22,以其各自的相应尺寸)宽。在其它实施方案中,杆40的底部区段44可以比头部50宽,如图8所示。

  头部50可具有任何合适的顶表面51。头部的顶表面51可以是例如大致平坦的,如图5所示。顶表面51也可以或另选地包括凸面或凹面部分。例如,图3和图8所示的突起部30的每个示例性实施方案具有头部50的顶部部分51,其包括位于中心的凹陷部53。同时,图7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所示的突起部30具有头部50,该头部包括顶部部分51,该顶部部分包括居中定位的顶点54。

  图15和图16示出了舌清洁器10的示例性实施方案,其中突起部30相对于基部20倾斜。突起部30可倾斜以在纵向轴线L与基部20之间形成约(90±30)度的角度。换句话讲,在单个突起部30的纵向轴线L与基部20之间形成的角度可为约60度至约120度。在图15和图16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单个突起部30在CD方向或第二方向22上倾斜,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突起部30可在MD方向或第一方向21上倾斜,或在CD和MD方向之间360度内的任意方向上倾斜。

  此外,在图15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突起部30的行显示为在第二方向22上相对于任意两个紧邻的行相对地倾斜,而在第一方向21上单侧地交替。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也可具有相反的实施方案,其中突起部30的行在第一方向21上倾斜并且在第二方向22上交替。在另外的实施方案(未示出)中,多个突起部30可以各种方式在两个或更多个方向上倾斜,例如突起部可双侧地交错和/或双侧地交替,在基部上包括突起部的规则和/或不规则总体图案。

  此外,还可设想一些实施方案,其中突起部30中的一些突起部相对于基部20倾斜(均匀、规则、串联或以其它方式),而其它突起部不相对于其倾斜;以及这样的实施方案,其中突起部30就以下方面而言彼此不同:高度H,头部50的第一宽度W1和第二宽度W2,悬臂部分60的取向、形状和尺寸,以及本文所述的其它相关参数。

  本公开的舌清洁器10可由任何合适的聚合物材料制成,例如热塑性树脂,包括聚烯烃(聚丙烯和聚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尼龙、聚酯诸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等,及它们的共聚物和共混物。聚合物树脂可包括聚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乙烯共聚物或它们的共混物。舌清洁器10可通过本领域已知的任何合适方法来制造,例如通过使用挤出机将热塑性树脂条带挤出通过模具。任选地,热塑性树脂条带可在切割成期望形状的舌清洁器10之前拉伸,以使树脂具有有益的分子取向。一种此类工艺描述于美国专利7,185,401中,该专利的公开内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旨在描述可用于制备舌清洁器的方法以及适合舌清洁器的材料和设备。

  虽然在本文中说明和描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在不脱离本发明实质和范围的情况下可进行各种其它改变和变型。因此,应当理解,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不限于本文所述和/或所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且本文所用的术语是为了仅以举例的方式描述具体实施方案而不旨在限于所示的实施方案。此外,虽然本文描述了本发明的各种方面,但此类方面无需以组合方式来利用。因此,旨在于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涵盖本发明范围内的所有此类改变和变型。

  如本文可使用的术语“基本上”、“约”和“大约”表示可属于任何定量比较、值、量度或其它表示的不确定性的内在程度。这些术语还表示定量表示可不同于所述参考值而不造成讨论中的主题的基本功能有变化的程度。例如,如本文所用,术语“基本上垂直”、“基本上平行”等表示所述元件的一般(与严格相对)取向。换句话讲,基本上平行(或垂直)于某一方向或表面的元件不需要严格平行(或垂直)于该方向或表面。所需的全部是元件基本上沿基本上平行(或垂直)于参考的方向或表面的方向延伸。

  另外,术语“方向”在本文中用于描述相对取向(例如,如在笛卡尔坐标系中),而不是向量。因此,诸如“沿第一方向延伸的元件”、“基本上平行于第一方向延伸的元件”等短语是指所述元件大致平行于第一方向,其中与第一方向的某种程度的偏差是可接受的。

  此外,本文所公开的量纲和值不旨在被理解为严格地限于所述的精确数值。相反,除非另外指明,否则每个此类量纲旨在表示所述值以及围绕该值的功能上等同的范围。例如,公开为“0.2mm”或“30度”的值分别旨在表示“约0.2mm”或“约30度”。另外,如说明书(包括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用,单数形式“一”、“一个”和“所述”包括复数形式,并且短语“至少一个”包括一个或多个。此外,包括字词“包含”,“具有”、“包括”和“含有”的任何“开放式”术语意味着可添加不会不利地影响相关最终结果的其它元件、步骤、成分等。这些术语中的每一者均涵盖但不限于术语“由…组成”和“基本上由…组成”。

  除非明确排除或以其它方式限制,本文中引用的每一篇文献的公开内容,包括任何交叉引用或相关专利申请或专利及本申请对其要求优先权或其有益效果的任何专利申请或专利,均据此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任何文献的引用不是对其作为与本发明任何公开或本文受权利要求书保护的现有技术的认可,或不是对其自身或与任何其它参考文献或多个参考文献的组合提出、建议或公开了此发明任何方面的认可。最后,当本发明中术语的任何含义或定义与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相同或相似术语的任何含义或定义矛盾时,应当服从在本发明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或定义或根据上下文由本发明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或定义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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