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野菜食用油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食用油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野菜食用油。
【背景技术】
山茶籽是从山茶科山茶属植物的普通油茶(Camellia oleifera Abel)成熟种子,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优质食用油料植物。油茶与茶叶为同属不同种,它们所结的种子榨出的植物油是完全不同的,前者称为山茶籽油,后者称为茶叶籽油。
山茶油是中国特有的木本油脂,是从新鲜果实中榨取的天然、绿色、营养、健康的四大木本食用油之一。其凭借营养丰富,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等其他食用油没有的诸多有点被誉为是"东方橄榄油"。2008年到2011年山茶油产量平均年递增量达到7%。至2011年茶油的产量达到了28.8万吨。但只占我国食用油市场的份额不到1%。我国山茶油市场尚处在探索的起步阶段。这就意味着山茶油产业要想发展就要加强产业化模式,提高山茶油的生产技术水平,加速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更重要的是要完成产业的整个布局,加强产业的资源整合利用,保持我国山茶油产业的竞争优势及发展后劲,促使产业逐步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目前,以可食野菜原料加工于山茶籽油中、具有一定的药用保健价值之食用油尚未有报导。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野菜食用油,可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涉及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野菜食用油,由下列植物原料制成,按重量份,包括80-85份的野生茶籽、0.5-1份的蒲公英种子、2-3份的黑枸杞、2-3份的柚子籽以及8-10份的甘露子块根,其制备过程如下:
将上述各植物原料混合均匀,并在60-80℃温度下炒制2-3小时,待水份散发后,再按重量比2:1的比例加入乙醇,继续炒制乙醇完全蒸发,采用物理压榨的方法,在70-80℃温度下榨出成品野菜食用油。
优选的,按重量份,按重量份,包括80份的野生茶籽、0.5份的蒲公英种子、3份的黑枸杞、2份的柚子籽以及8份的甘露子块根。
优选的,按重量份,包括82份的野生茶籽、0.8份的蒲公英种子、2.5份的黑枸杞、2.5份的柚子籽以及9份的甘露子块根。
优选的,按重量份,包括85份的野生茶籽、1份的蒲公英种子、3份的黑枸杞、3份的柚子籽以及10份的甘露子块根。
优选的,其特征在于,在65℃温度下炒制。
优选的,在80℃温度下压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以山茶籽仁为主原料,加于蒲公英种子、甘露子块根、柚子籽、黑枸杞制备食用油,具有味道清甜、清热化湿、明目清神之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野菜食用油,由下列植物原料制成,按重量份,包括80-85份的野生茶籽、0.5-1份的蒲公英种子、2-3份的黑枸杞、2-3份的柚子籽以及8-10份的甘露子块根,其制备过程如下:
将上述各植物原料混合均匀,并在60-80℃温度下炒制2-3小时,待水份散发后,再按重量比2:1的比例加入乙醇,继续炒制乙醇完全蒸发,采用物理压榨的方法,在70-80℃温度下榨出成品野菜食用油。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65℃温度下炒制,且在80℃温度下压榨。
下面以具体实施例1-3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野菜食用油,由下列植物原料制成,按重量份,包括80份的野生茶籽、0.5份的蒲公英种子、3份的黑枸杞、2份的柚子籽以及8份的甘露子块根,其制备过程如下:
将上述各植物原料混合均匀,并在65℃温度下炒制2-3小时,待水份散发后,再按重量比2:1的比例加入乙醇,继续炒制乙醇完全蒸发,采用物理压榨的方法,在80℃温度下榨出成品野菜食用油。
实施例2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野菜食用油,由下列植物原料制成,按重量份,包括82份的野生茶籽、0.8份的蒲公英种子、2.5份的黑枸杞、2.5份的柚子籽以及9份的甘露子块根,其制备过程如下:
将上述各植物原料混合均匀,并在65℃温度下炒制2-3小时,待水份散发后,再按重量比2:1的比例加入乙醇,继续炒制乙醇完全蒸发,采用物理压榨的方法,在80℃温度下榨出成品野菜食用油。
实施例3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野菜食用油,由下列植物原料制成,按重量份,包括85份的野生茶籽、1份的蒲公英种子、3份的黑枸杞、3份的柚子籽以及10份的甘露子块根,其制备过程如下:
将上述各植物原料混合均匀,并在65℃温度下炒制2-3小时,待水份散发后,再按重量比2:1的比例加入乙醇,继续炒制乙醇完全蒸发,采用物理压榨的方法,在80℃温度下榨出成品野菜食用油。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以山茶籽仁为主原料,加于蒲公英种子、甘露子块根、柚子籽、黑枸杞制备食用油,具有味道清甜、清热化湿、明目清神之功效。
尽管本发明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案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发明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发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