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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

2021-03-13 09:04:38

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车锁控制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

  背景技术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其最大程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利用率,以节约成本、环保、资源共享为目的,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共享经济。

  为了在保护好车辆资源,同时提高用户用车体验度,目前提出了一些智能锁车的方案,但是有的智能锁车方案可能会因为在用户骑行时触发锁车,导致发生危险事故。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以减少发生危险事故的概率。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锁控制装置,包括:

  主控电路,用于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在确定所述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

  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用于在通电后在所述主控电路的控制下执行关锁操作。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通过定位装置确定。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控制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之后,若接收到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

  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还用于在执行关锁操作后,检测到车辆处于车锁关闭状态时,向所述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后,若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控制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之后,若接收到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则上报关锁故障信息;

  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还用于在执行关锁操作后,检测到车辆仍处于开锁状态时,向所述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为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在接收到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后,对所述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记录所述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

  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还用于接收到所述开锁指令后,检测所述车锁的开关状态,若确定所述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向所述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若确定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控制所述车锁打开后,向所述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为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之后,在接收到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时,上报开锁故障信息;

  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还用于若确定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执行开锁操作后,仍检测到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向所述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确定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后,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以及若在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端向所述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后,若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为零时,记录用户还车成功,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控电路,还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端向所述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后,若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不为零时,记录所述车辆为骑行状态。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锁控制方法,应用于车锁,包括:

  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所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

  在确定所述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执行关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检测到所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包括:

  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

  所述执行关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执行关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执行关锁失败,则上报关锁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检测所述车锁的开关状态;

  若确定所述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对所述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记录所述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

  若确定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执行开锁操作。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执行开锁操作后,仍检测到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上报开锁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检测所述车辆的开关状态,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通过通电后的开关锁执行部件检测车锁的开关状态;

  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确定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后,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以及若在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若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为零时,记录用户还车成功,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不为零,记录所述车辆为骑行状态,并保持所述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所述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

  在所述记录所述车辆为骑行状态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若在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安装有如第一方面任一所述的车锁控制装置。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该车锁控制装置中的主控电路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在确定该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通电,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

  这里当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并不能确定车辆是否被非法骑行,通过获取车辆的移动速度,进一步确定了该车辆被非法骑行,从而提高了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的准确度。同时,在确定该移动速度小于设定阈值时,才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这里的设定阈值可以为提前设定的安全速度,即使在此安全速度下突然关锁也不会使得骑行者发生危险,避免了在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后紧急关锁带来的危险事故。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申请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锁控制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种确定车辆被非法移动时,对车锁的控制流程图;

  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种确定车辆被非法时,对车锁的控制流程图;

  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收到用车请求后对车锁的控制流程图;

  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接收到还车指令后对车锁的控制流程图;

  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对车锁的控制流程图;

  图7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锁控制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应当理解,本申请中附图仅起到说明和描述的目的,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另外,应当理解,示意性的附图并未按实物比例绘制。本申请中使用的流程图示出了根据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实现的操作。应该理解,流程图的操作可以不按顺序实现,没有逻辑的上下文关系的步骤可以反转顺序或者同时实施。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申请内容的指引下,可以向流程图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操作,也可以从流程图中移除一个或多个操作。

  另外,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申请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申请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申请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申请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申请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为了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使用本申请内容,结合特定应用场景“共享单车使用场景”,给出以下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将这里定义的一般原理应用于其他实施例和应用场景。虽然本申请主要围绕共享单车使用场景进行描述,但是应该理解,这仅是一个示例性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将会用到术语“包括”,用于指出其后所声明的特征的存在,但并不排除增加其它的特征。

  为了使得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更加便捷,共享单车在合法使用结束后可以保持开锁状态,当下一用户需要骑行共享单车时,验证该用户身份信息合法即可允许用户骑行,不需要频繁开关锁流程,但是该流程也带来一定弊端,即会出现一些非法骑行情况,即并未发出用车请求或者未通过身份验证,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检测到共享单车被非法移动后进行锁车,但是这种情况也可能是由于共享单车被正常运维或者环境突然变化引起的,而且突然的强制关锁可能给骑行者带来危险事故,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出以下技术方案,可以兼顾保护车辆资源和用户用车安全性:

  如图1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锁控制装置100,包括:

  主控电路101,用于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所述车辆的移动速度;在确定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

  开关锁执行部件102,用于在通电后在主控电路的控制下执行关锁操作。

  这里,主控电路可以是指包括处理器或者微控制器、电源等原件的具有处理、控制单元的电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主控电路能够与用户端进行通信,并且能够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

  这里主控电路在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并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后,为车辆的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即唤醒开关锁执行部件,使得开关锁执行部件由休眠状态进入工作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给出的开关锁执行部件可以包括闸锁电路,当主控电路给闸锁电路通电后,其进入工作状态,可以进行开锁或者关锁操作。

  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主控电路101可以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移动,以及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定位装置可以基于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GLONASS)、罗盘导航系统(COMPASS)、伽利略定位系统、准天顶卫星系统(Quasi-Zenith Satellite System,QZSS)、无线保真(Wireless Fidelity,WiFi)定位、蓝牙(Bluetooth)定位等一种或多种定位技术获取车辆的位置信息。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定位装置可以安装在车锁控制装置100中。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定位装置也可以安装在车辆的其他部位。定位装置与主控电路可以进行信号传输。主控电路可以通过定位装置所获取的车辆位置信息确定车辆是否发生位置移动。例如,主控电路可以根据两个或多个时刻之间车辆位置信息是否发生改变来确定车辆是否发生位置移动。主控电路还可以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例如,主控电路可以根据两个或多个时刻之间,或者某一时间段内车辆位置移动的距离来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

  在一些替代性实施方式中,主控电路101还可以利用其他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和/或移动速度。例如,车辆上还可以设有轮速检测装置(如用于检测车轮转动的霍尔传感器),该轮速检测装置可以与主控电路101连接,并将所检测到的轮速信号发送给该主控电路101。主控电路可以根据轮速检测装置所检测到的轮速信号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

  主控电路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后,可以进一步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是否属于上述区间,即是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这里设定阈值可以是根据提前多次试验确定的安全速度值,在该安全速度值内的轮动转速,即使突然关锁,也不会对骑行者造成伤害,比如该安全速度值可能仅为推行车辆行驶的速度值,若所确定的移动速度小于该安全速度值且大于零,则可以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即可以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

  上述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的过程,具体流程图如图2所示,主控电路在车锁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主控电路可以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而由于在车锁处于开锁状态下,车锁的开关状态一般不需发生变化,为了节省电量功耗,开关锁执行部件可能处于断电状态。因而主控电路在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一般会为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通电,使得开关锁执行部件进入工作状态,然后主控电路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开关锁执行部件在主控电路的控制下执行关锁,此时车辆无法骑行。

  在以上过程中,主控电路检测车辆是否被非法移动可以包括:若主控电路检测到车辆被移动且在第一设定时长内未接收到用车请求,此时可以确定车辆被非法移动。

  这里为了避免由于车辆被意外推倒或者运维人员正常运维造成的车辆移动,可以通过检测是否有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即在该第二设定时长内,移动速度均大于零),若有则认为车辆有被非法骑行。比如第二设定时长为30秒,即检测到持续30s的车辆移动速度,则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

  在确定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即车辆被非法骑行后,主控电路101,还用于在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之后,若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对开关锁执行部件102断电;

  开关锁执行部件102,还用于在执行关锁操作后,检测到车辆处于车锁关闭状态时,向主控电路101发送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

  这里主控电路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可以通过向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关锁指令来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关锁,开关锁执行部件收到主控电路发送的关锁指令后,执行关锁操作,在执行关锁操作后会检测车辆是否已经关闭,若检测到车辆处于车锁关闭状态时,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这里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可以为预先设定的数字信息,比如“1”表示车锁已关闭,“0”表示车锁未关闭,这里即可以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1”。

  主控电路收到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1”时,则确定开关锁执行部件已关闭了车锁,即结束了车辆的被非法骑行状态,此时不需要开关锁执行部件再进行工作,为了节省功耗,可以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断电。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后,若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这里,当主控电路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后,若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同样则判断可能发生了断电故障,这时可以将断电故障信息发送至共享单车的后台服务器,同样这里的断电故障信息可以携带车辆的标识码和地理位置信息,便于后台服务器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在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102关锁之后,若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102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则上报关锁故障信息;

  开关锁执行部件102,还用于在执行关锁操作后,检测到车辆仍处于开锁状态时,向主控电路101发送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

  这里是指主控电路控制在确定车辆处于非法骑行状态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之后,若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则判断开关锁执行部件可能发生关锁故障,此时可以向后台服务器发送关锁故障信息,这里的关锁故障信息同样可以包括该车辆的标识码、以及位置信息。

  这里关锁故障的可能原因包括:开关锁执行部件中的发生损坏,无法进行关锁;车锁发生损坏,开关锁执行部件无法对其进行关闭;或者开关锁执行部件和车锁均发生了损坏。

  主控电路在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后,若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大于或等于设定阈值,或者等于零时,可以不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操作。

  这里,主控电路在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后,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考虑到定位装置(如GPS定位装置)存在一定的精度误差,而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准确确定出车辆的移动速度,主控电路可以通过检测否有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比如30秒,若在30秒内没有检测到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或没有检测到移动速度或检测到的移动速度为零,则认为移动速度为零;或者检测到了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且该移动速度大于或等于设定阈值,则不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操作。

  具体地,当主控电路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而所确定的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等于0,这里可能的情况为:

  运营维护正常运维造成的合法移动,或者是环境变化导致的短暂位移,比如强风将车辆刮倒造成的短暂位移,该情况定位装置无法在30秒内检测到持续的移动速度,或者所检测到移动速度为零。针对上述情况,即该车辆并非被非法骑行,无需上锁。

  针对所确定的车辆移动速度大于或等于设定阈值的情况,即确定当前移动速度达到了安全速度值,虽然此时判断车辆被非法骑行,但仍要最大程度的保护骑行者的安全,仍然不上锁。

  以上过程,即为主控电路确定车辆被非法移动后和开关锁执行部件执行的操作,其整体流程图如图3所示,下面以共享单车10010为例,结合图3对以上过程进行如下阐述:

  主控电路通过定位装置检测到共享单车10010在处于开锁状态下发生位置移动,且未接收到用车请求时,确定共享单车10010被非法移动,此时主控电路通过定位装置确定共享单车10010在第二设定时长内的移动速度,如果检测到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大于或等于设定阈值(非法骑行状态,但是骑行速度超过安全速度),或者等于零,主控电路不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操作;若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后检测共享单车10010有持续第二设定时长的持续移动速度,且该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则确定该共享单车10010处于被非法骑行状态,且骑行速度值未达到安全速度值,此时主控电路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且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关锁,然后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关锁操作并检测车锁状态,当开关锁执行部件检测到车锁为关闭状态,反馈至主控电路,此时主控电路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断电以节省功耗,若主控电路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断电,则可以向后台服务器发送断电故障信息;当开关锁执行部件检测到车锁为开锁状态,反馈至主控电路,此时主控电路确定开关锁执行部件发生关锁故障,也可以向后台服务器发送关锁故障信息。

  以上是在确定车锁被非法移动后,对车锁的控制过程,当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后,需要再次检测车辆的移动速度,只有检测到车辆的移动速度持续第二设定时长内大于0即确定该车辆被非法骑行,且确定该移动速度小于设定阈值,即未达到安全速度值,才进行关锁,若当前移动速度为0或者达到了安全速度值,则不进行关锁,这样针对车辆确实被非法骑行的情况,则能够避免突然关锁对骑行者造成伤害,而针对车辆未被非法骑行的情况,不进行关锁避免开关锁执行部件频繁对车锁进行开关,能够延长开关锁执行部件和车锁的使用寿命,也方便下一个用户的合法骑行。

  以上图3是在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后,车锁控制流程图,下面将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后,对车锁的控制流程进行介绍。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102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102发送的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后,对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记录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

  开关锁执行部件102,还用于接收到开锁指令后,检测车锁的开关状态,若确定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向主控电路101发送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若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控制车锁打开后,向主控电路101发送指示车锁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中,主控电路可以直接接收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无需用户端向后台服务器发送用车请求,在用车阶段,用户端无需再与后台服务器进行通信,避免了通信网络发生故障无法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况,通过主控电路对用户身份信息直接进行验证,这样大大缩短了用车的验证时间。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为开关锁执行部件102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之后,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102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时,上报开锁故障信息;

  开关锁执行部件102,还用于若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执行开锁操作后,仍检测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在确定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后,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以及若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102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针对上述接收到用车请求后的车锁控制流程,如图4所示,仍以共享单车10010为例,对该过程进行阐述:

  主控电路接收到用车请求后,即确定有用户要使用共享单车10010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开关锁执行部件在接收到开锁指令后,检测车锁的开关状态,如果检测到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则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若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则控制车锁进行打开后,且确定车锁已打开后,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如果开关锁执行部件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控制车锁进行打开后,检测到车锁仍为关锁状态,则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此时主控电路可以将共享单车10010的开锁故障信息发送至后台服务器,该开锁故障信息可以携带共享单车的标识码10010以及该共享单车的位置信息。

  若主控电路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信息后,则确定该共享单车10010为可骑行状态,当确定了该共享单车10010为可骑行状态后,对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比如用户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用户是否为该类型的共享单车的注册用户,以及该注册用户的账户余额,若用户的身份信息是该共享单车的注册用户,且该注册用户对应的账户余额大于设定值,则记录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即该用户可以合法骑行该共享单车10010。

  在记录共享单车10010处于合法骑行状态之后,即用户在正常骑行过程中,开关锁执行部件无需再进行开关锁操作,为了节省功耗,可以对该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断电,若在第三设定时长比如15秒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可以向后台服务器上报断电故障。

  以上流程是接收到用户的用车请求后,车锁控制装置对车锁的控制过程,下面将介绍,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时,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后,执行的过程如下: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若车辆的移动速度为零时,记录用户还车成功。当记录用户还车成功后,为了方便下一用户的骑行,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主控电路101,还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后,若通过定位装置确定的车辆的移动速度不为零(即有移动速度)时,记录车辆为骑行状态,并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这种情况是主控电路虽然接收到了还车指令,但是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该车辆仍具有移动速度,则判断该情况可能是用户仍在骑行状态,只是误触发了用户端上的还车键,此时会记录车辆为骑行状态,并不会记录用户还车成功。

  以上当主控电路接收到还车指令后,通过确定车辆是否有移动速度,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处理过程,其流程图如图5所示,以车辆为共享单车为例,该过程将以下述具体实施例进行阐述:

  编号为10010的共享单车上的车锁控制装置的主控电路收到用户端A发送的还车指令后,通过共享单车10010上的定位装置确定共享单车10010的移动速度,若确定共享单车10010没有移动速度,则主控电路记录用户还车成功,并使得该共享单车10010保持开锁状态;若确定共享单车10010有移动速度,则主控电路记录共享单车10010为骑行状态,同样保持该共享单车处于开锁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中主控电路在接收到还车指令后,先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是否有移动速度,在确定没有移动速度后,再记录还车成功,提高了确定用户是否还车的准确性,避免发生误判断用户还车后突然锁车造成用户出现危险事件。

  本申请实施例分别从接收用车请求后对车锁的控制流程、接收到还车指令后对车锁的控制过程以及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对车辆的控制流程进行了阐述,下面将结合图6对上述整体过程进行描述,该过程假设用户身份信息合法:

  接收到用车指令后,判断当前车锁是否为打开状态,若当前车锁是打开状态,标记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若当前车锁不是打开状态,则打开车锁后进入合法骑行状态,之后判断是否接收到还车指令,若接收到还车指令,则判断车辆是否有移动速度,若车辆有移动速度,则记录该车辆仍为合法骑行状态,若车辆没有移动速度,则标记为还车成功,并保持开锁,若在还车成功后,检测到非法移动,检测到持续第三设定时长的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则进行关锁,若检测到的移动速度达到设定阈值,或者检测到的移动速度为零,则仍然保持开锁。

  本申请中提到的第一设定时长、第二设定时长和第三设定时长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仅仅是区分作用,并不表示大小顺序。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锁控制方法,应用于车锁,如图7所示,包括以下流程S701~S702:

  S701,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

  S702,在确定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执行关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步骤S701中,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包括:

  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

  步骤S702中,执行关锁之后,该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

  车锁包括主控电路和开关锁执行部件,在车锁控制方法中,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在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开关锁执行部件在执行关锁操作后,检测到车辆处于车锁关闭状态时,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主控电路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若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已关闭的信息后,若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执行关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执行关锁失败,则上报关锁故障信息。

  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执行关锁操作后,开关锁执行部件若检测到车辆仍处于开锁状态时,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主控电路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关闭的信息时,则上报关锁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检测所述车锁的开关状态;

  若确定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对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记录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

  若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执行开锁操作。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该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若执行开锁操作后,仍检测到所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上报开锁故障信息。

  其中,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检测车辆的开关状态,包括: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通过通电后的开关锁执行部件检测车锁的开关状态;

  该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确定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后,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以及若在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用车请求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通电并下达开锁指令;开关锁执行部件接收到开锁指令后,检测车锁的开关状态,若确定车锁处于开锁状态,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若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控制车锁打开后,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主控电路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当前处于开锁状态的信息后,对用车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后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记录车辆处于合法骑行状态。

  另外,若开关锁执行部件确定车锁处于关锁状态,执行开锁操作后,仍检测到车锁处于关锁状态,向主控电路发送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主控电路在接收到开关锁执行部件发送的指示车锁无法打开的信息时,上报开锁故障信息。

  另外,具体地,主控电路在确定车辆进入合法骑行状态后,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以及若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若车辆的移动速度为零时,记录用户还车成功,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当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为零时,记录用户还车成功,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之后,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若车辆的移动速度不为零,记录车辆为骑行状态,并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其中,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包括:在接收到用户端发送的还车指令时,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

  在记录所述车辆为骑行状态后,车锁控制方法还包括:

  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若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具体地,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接收到用户端向车辆发送的还车指令后,若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当前的移动速度不为零,记录车辆为骑行状态,并保持车辆处于开锁状态。

  另外,车锁中的主控电路在记录车辆为骑行状态后,对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若在第三设定时长内无法对所述开关锁执行部件断电,则上报断电故障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安装有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车锁控制装置。

  这里的车辆可以为自行车、电动车以及其他可以安装上述实施例提到的车锁控制装置的车。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该车锁控制装置中的主控电路在车辆处于开锁状态下,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首先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在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大于零且小于设定阈值时,为开关锁执行部件进行通电,并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

  这里当检测到车辆被非法移动时,并不能确定车辆是否被非法骑行,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的移动速度后,进一步确定了该车辆被非法骑行,从而提高了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的准确度,同时,在确定该移动速度小于设定阈值时,才控制开关锁执行部件关锁,这里的设定阈值可以为提前设定的安全速度,即使在此安全速度下突然关锁也不会使得骑行者发生危险,避免了在确定车辆被非法骑行后紧急关锁带来的危险事故。此外,这里通过定位装置确定车辆移动以及车辆的移动速度,无需其他传感器,可以降低车辆成本。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和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本申请中不再赘述。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模块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模块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ROM、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仅为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申请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一种车锁控制装置、方法及车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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