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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桩帽结构

2021-03-12 01:03:00

一种桩帽结构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凝土桩沉桩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桩帽结构。

  背景技术

  在混凝土板桩施工中,通常需采用锤击沉桩。然而,高频率的锤击沉桩容易使桩顶产生变形,从而导致桩顶损坏,进而影响沉桩质量。

  有鉴于此,有必要研究出一种桩帽结构,以解决混凝土板桩锤击时损坏桩顶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桩帽结构,通过设置桩帽结构,在锤击时避免损坏外露钢筋,从而确保混凝土板桩上的沉桩质量。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桩帽结构,包括:

  套设在混凝土板桩上的帽本体,所述混凝土板桩上延伸出外露钢筋,所述帽本体上设有供外露钢筋贯穿的贯通孔;

  供沉桩用锤体锤击的柱状体,所述柱状体与帽本体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柱状体的高度大于外露钢筋的长度,使得锤体锤击时避让出外露钢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帽本体由两个第一侧板、两个第二侧板和一个顶板组成;

  两个第一侧板、两个第二侧板分别相对固设,两个第一侧板和两个第二侧板围成方框形状,所述顶板固设在方框形状沿高度方向的端部,所述贯通孔开设在顶板上,所述柱状体固设在顶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侧板的高度大于第二侧板的高度;

  所述混凝土板桩的两个相对侧壁上设有凸榫和凹槽,所述第二侧板安装在具有凸榫或凹槽的侧壁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侧板的高度大于第一侧板高度的二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贯通孔呈条状,所述贯通孔具有两条,两条贯通孔位于柱状体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柱状体由柱状本体和凸缘组成,凸缘位于柱状本体的顶端,所述凸缘的外径大于柱状本体的外径,所述柱状本体超出外露钢筋的端部,所述凸缘与外露钢筋沿其轴向具有空隙。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

  固设在柱状体周壁上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上贯穿有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缠绕于外露钢筋和柱状体上,以实现混凝土板桩与桩帽结构的相对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件为凸耳,所述柱状体上具有至少两个凸耳,每个所述凸耳上设有供钢丝绳穿过的耳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桩帽结构,在锤击时避免损坏外露钢筋,从而确保混凝土板桩上的沉桩质量。

  2、本实用新型通过锤击桩帽结构实现整个混凝土板桩的沉桩,避免直接锤击混凝土板桩的桩头时造成桩头的损坏,确保了沉桩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桩帽结构的示意图;

  图2为桩帽结构与混凝土板桩的拆分示意图。

  图中,1、帽本体;11、贯通孔;12、第一侧板;13、第二侧板;14、顶板;2、柱状体;21、柱状本体;22、凸缘;23、凸耳;100、混凝土板桩;200、外露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创造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桩帽结构,包括:套设在混凝土板桩100上的帽本体1、供沉桩用锤体锤击的柱状体2、固设在柱状体2周壁上的固定件,混凝土板桩100上延伸出外露钢筋200,帽本体1上设有供外露钢筋200贯穿的贯通孔11;柱状体2与帽本体1的顶端固定连接,柱状体2的高度大于外露钢筋200的长度,使得锤体锤击时避让出外露钢筋200;固定件上贯穿有钢丝绳,钢丝绳缠绕于外露钢筋200和柱状体2上,以实现混凝土板桩100与桩帽结构的相对固定。

  本实施例通过设置桩帽结构,在锤击时避免损坏外露钢筋200,从而确保混凝土板桩100上的沉桩质量。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公开方案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公开了帽本体1的详细结构。

  如图1所示,帽本体1由两个第一侧板12、两个第二侧板13和一个顶板14组成;两个第一侧板12、两个第二侧板13分别相对固设,两个第一侧板12和两个第二侧板13围成方框形状,顶板14固设在方框形状沿高度方向的端部,贯通孔11开设在顶板14上,柱状体2固设在顶板14上。

  第一侧板12的高度大于第二侧板13的高度;混凝土板桩100的两个相对侧壁上设有凸榫和凹槽,第二侧板13安装在具有凸榫或凹槽的侧壁上。第二侧板13的高度大于第一侧板12高度的二倍。

  如图1所示,优选贯通孔11呈条状,贯通孔11具有两条,两条贯通孔11位于柱状体2的两侧。

  实施例3:

  在实施例1和实施例2公开方案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公开了柱状体2和固定件的详细结构。

  如图1所示,优选柱状体2由柱状本体21和凸缘22组成,凸缘22位于柱状本体21的顶端,凸缘22的外径大于柱状本体21的外径,柱状本体21超出外露钢筋200的端部,凸缘22与外露钢筋200沿其轴向具有空隙。

  优选固定件为凸耳,柱状体2上具有至少两个凸耳,每个凸耳上设有供钢丝绳穿过的耳孔。

  实施例4:

  在实施例1至实施例3公开方案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公开了应用该桩帽结构的沉桩工艺。

  在叙述沉桩工艺之前,本实施例先描述混凝土板桩100的详细结构。如图2所示,混凝土板桩100包括板桩主体和外露主筋组件,板桩主体由混凝土桩和钢筋骨架组成,混凝土桩浇筑时把钢筋骨架浇筑在其内,使得钢筋骨架位于混凝土桩内部;钢筋骨架的若干主筋延伸形成外露钢筋200组件,外露钢筋200组件由若干桩头主筋组成,若干主筋从混凝土桩的顶端延伸至混凝土桩的外部,延伸长度大于70cm,所有主筋从顶端至外部延伸的外露段称为若干桩头主筋;若干桩头主筋等分成两组,两组桩头主筋相对设置,每根桩头主筋的长度大于70cm。板桩主体的混凝土桩上设有凸榫、凹口和两个凹平面,凸榫和凹口设置在混凝土桩相对的两个侧面上,两个凹平面位于凸榫和凹口沿长度方向的上端,两个凹平面位于两个侧面上,一个凹平面与凸榫毗邻设置,另一个凹平面与凹口毗邻设置。凹平面的宽度与混凝土桩的宽度一致,凹平面的高度小于混凝土桩高度的1/10。

  为了便于沉桩,本实施例的混凝土桩上远离外露钢筋200组件的端部设有桩尖。优选桩尖的纵截面为直角梯形。本实施例的板桩主体的钢筋骨架由若干主筋和若干辅筋组成,若干辅筋拼成N个方框,N个方框沿主筋的高度方向依次分布,每个方框位于若干主筋的内部并与每根主筋绑扎固定。主筋的外径大于辅筋的外径。

  混凝土板桩100的沉桩工艺为:(1)将带有外露钢筋200的混凝土板桩100水平放置,然后在混凝土板桩100上具有外露钢筋200的桩顶套上桩帽;(2)将混凝土板桩100由水平状态调整至竖直状态,并且所述桩顶朝上;(3)锤击桩帽施打混凝土板桩100,直至所述混凝土板桩100沉桩至设计标高;(4)重复步骤(1)至步骤(3)逐一完成剩余的混凝土板桩100施工。由于本实施例不再凿除桩顶混凝土,所以在沉桩过程中需要使用桩帽对桩顶混凝土及外露钢筋200进行保护,防止施打时桩顶碎裂和外露钢筋200变形。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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