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给水排污管道组件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组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给水排污管道组件。
背景技术
给水排污管路经常会发生堵塞,严重危害着生产和生活,特别是重要的排污管路堵塞时,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管路的堵塞原因有多种,最常见的属杂物堵塞。
所以设计一种能够最大程度解决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的感到组件是很有必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给水排污管道组件,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包括管体、套管和增压器,所述管体外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由套管,所述套管的内壁通过螺纹与套管盖螺纹连接,所述管体的外表面开设有增压口,所述增压口的内部设置有单向阀,所述管体远离增压口的一端设置有接口。
可选的,所述增压口和接口的内部均螺纹连接有封口塞,所述封口塞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块。
可选的,所述套管的内部设置有铁丝绳,所述铁丝绳螺旋缠绕在管体的外表面。
可选的,所述增压器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橡胶套。
可选的,所述支撑板的中部活动连接有伸缩杆远离橡胶套的一端固定连接压板。
可选的,所述压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压缩气囊,所述压缩气囊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气箱,所述气箱的两侧均设置有单向阀。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给水排污管道组件,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给水排污管道组件,经套管、套管盖和铁丝绳的设置,使用时,将套管盖从套管上取下,进而将套管内的铁丝绳取出,继而使用铁丝绳疏通排污管道,从而解决了管道堵塞的问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日常生活中可以将铁丝绳缠绕放回套管中,从而减少了铁丝绳的占地空间。
2、该给水排污管道组件,经增压器的设置,先将增压器与增压口连接,使用时,通过压板按压压缩气囊,进而由气箱通过增压口向管体增压,从而通过加压的方式疏通排污管道,通过单向阀的设置,确保了压缩气囊正常的吸气与排气,从而使增压器工作时管体内的液体不会溢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管体第一形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增压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管体第二形态的平面示意图。
图中:1、管体;2、套管;3、增压器;4、增压口;5、接口;6、封口塞;7、固定块;8、铁丝绳;9、支撑板;10、橡胶套;11、伸缩杆;12、压板;13、压缩气囊;14、气箱;15、套管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给水排污管道组件,包括管体1、套管2和增压器3,管体1外表面的中部固定连接由套管2,套管2的内壁通过螺纹与套管盖15螺纹连接,管体1的外表面开设有增压口4,增压口4的内部设置有单向阀,管体1远离增压口4的一端设置有接口5,增压口4和接口5的内部均螺纹连接有封口塞6,封口塞6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块7,套管2的内部设置有铁丝绳8,铁丝绳8螺旋缠绕在管体1的外表面;
经套管2、套管盖15和铁丝绳8的设置,使用时,将套管盖15从套管2上取下,进而将套管2内的铁丝绳8取出,继而使用铁丝绳8疏通排污管道,从而解决了管道堵塞的问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日常生活中可以将铁丝绳8缠绕放回套管2中,从而减少了铁丝绳8的占地空间;
增压器3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板9,支撑板9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橡胶套10,支撑板9的中部活动连接有伸缩杆11远离橡胶套10的一端固定连接压板12,压板1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压缩气囊13,压缩气囊1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气箱14;
经增压器3的设置,先将增压器3与增压口4连接,使用时,通过压板12按压压缩气囊13,进而由气箱14通过增压口4向管体1增压,从而通过加压的方式疏通排污管道;
气箱14的两侧均设置有单向阀;
通过单向阀的设置,确保了压缩气囊13正常的吸气与排气,从而使增压器3工作时管体1内的液体不会溢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通过增压口4内部密封圈的设置,提高了装置的密封性。
综上所述,该给水排污管道组件,使用时,经套管2、套管盖15和铁丝绳8的设置,使用时,将套管盖15从套管2上取下,进而将套管2内的铁丝绳8取出,继而使用铁丝绳8疏通排污管道,从而解决了管道堵塞的问题,为使用者提供了便利,日常生活中可以将铁丝绳8缠绕放回套管2中,从而减少了铁丝绳8的占地空间,经增压器3的设置,先将增压器3与增压口4连接,使用时,通过压板12按压压缩气囊13,进而由气箱14通过增压口4向管体1增压,从而通过加压的方式疏通排污管道,通过单向阀的设置,确保了压缩气囊13正常的吸气与排气,从而使增压器3工作时管体1内的液体不会溢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