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抑尘车的旋转臂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抑尘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抑尘车的旋转臂。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矿区、铁路运输的煤矿、铁矿转运容易形成大量的灰尘,现在矿类铁路转运主要由在其表面喷洒一层抑尘剂,在将其转运到其他需求的地方。
但现有的旋臂抑尘车在旋转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好考虑旋转限位的问题,没有精准的定位,这样造成了旋臂抑尘车旋臂不好固定,工作效率低,而且旋臂在回位操作的过程中很难精准的回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抑尘车的旋转臂,以解决上述旋臂不能精确定位的问题。
一种抑尘车的旋转臂,包括:
动力组件和回转台,所述动力组件驱动所述回转台绕自身轴线旋转;
旋臂,包括旋臂导向体、气缸和旋臂本体,所述旋臂导向体竖直设置在所述回转台上,所述旋臂本体的第一部分可活动地套设在所述旋臂导向体中,所述旋臂本体的第二部分在所述旋臂导向体外并沿向外延伸,气缸的两端分别连接旋臂导向体的外壁和旋臂本体的第二部分以驱动旋臂本体上下运动;
定位机构,包括电动卡销和限位板,所述电动卡销与所述旋臂导向体联接并随其同步运动,所述限位板预设在所述回转台的外周,所述限位板形成限位孔,所述电动卡销的活动端可插入所述限位孔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旋臂本体可上下运动进而调整其工作高度,提高工作范围;电动卡销可插接限位板实现旋臂的锁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抑尘车的旋转臂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抑尘车的旋转臂包括动力组件1、回转台2、旋臂3和定位机构4,动力组件1驱动回转台2绕自身的中心旋转,旋臂3的一端与回转台2连接并同步转动,定位机构4的第一部分与回转台2连接并实现同步运动,定位结构4的第二部分始终静止,定位机构4的第一部分可联接定位机构4的第二部分以实现旋臂3静止。
动力组件1包括取力器11、传动轴12和液压泵13,取力器11联接在汽车底盘的变速箱,变速箱带动取力器11旋转,传动轴12的两端分别连接取力器11和液压泵13,液压泵13具有多路阀14,阀14用于控制液压泵内的流体进出和流速。
回转台2包括回转机构21和支撑台22,回转机构21与液压泵13连接,以实现回转机构21绕自身中心旋转,支撑台22水平固定在回转机构21的顶部以和回转机构21同步运动。
旋臂3具有旋臂导向体31、旋臂本体32和气缸33,旋臂导向体31竖直设置在支撑台22上,旋臂本体32的第一部分可活动地套设在旋臂导向体31中,所述旋臂本体的第二部分在所述旋臂导向体外并沿向外延伸,气缸33的固定端连接旋臂导向体31,气缸33的活动端连接旋臂本体32的第二部分,当气缸33的活动端运动时,驱动旋臂本体32受到旋臂导向体31的导向作用上下运动。
旋臂导向体31为筒体,旋臂导向体31的内壁设有第一导向件。
旋臂本体32包括旋臂支撑321和旋臂肢322,旋臂支撑321竖直设置,旋臂肢322水平设置在旋臂支撑321的顶部。
旋臂支撑321的外壁设有第二导向件,第二导向件活动联接在第一导向件上。
优选地,第一导向件为凸肋,第二导向件为凹槽。或者第一导向件为凹槽,第二导向件为凸肋。
气缸33竖直设置,其输出端沿竖直方向运动,从而使气缸33输出的距离即为悬臂本体32上升的距离。
定位机构4包括电动卡销41和限位板42,电动卡销41与旋臂导向体 31联接并随其同步运动,限位板42预设在回转台2的外周,限位板42上形成限位孔,电动卡销41的活动端可插入限位孔中实现定位机构4的定位。
限位板42形成在一个套筒上,套筒设置在旋臂导向体31的外周,套筒始终为静止状态。
进一步,定位机构4还提供一种电控定位的方法,通过电控定位可增大定位准确性和实效性。
定位机构4还包括传感装置和控制装置,传感装置的接收信号端与回转机构21连接,传感装置的接收信号端用于获得回转机构21的旋转角度,控制装置与传感装置、电动卡销41以及液压泵控制连接,控制装置接收传感装置发出的旋转角度的信息并与预设角度对比,一致时,控制装置可控制液压泵停止、同时电动卡销41插入限位孔中。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取力器11依次带动传动轴12和液压泵13 启动,回转机构21与液压泵13连接,以实现回转机构21绕自身中心旋转,支撑台22水平固定在回转机构21的顶部以和回转机构21同步运动,气缸 33可驱动旋臂本体32受到旋臂导向体31的导向作用上下运动,当旋臂导向体31随支撑台22转动过程中,控制装置接收传感装置发出的旋转角度的信息并与预设角度对比,当两者一致时,控制装置可控制液压泵停止、同时电动卡销41插入限位孔中。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