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拼装沟槽支护装置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沟槽支护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拼装沟槽支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沟槽开挖施工过程中,车辆需要通过沟槽时需要在沟槽上设置支护结构;现有多是在沟槽上放置钢板,钢板没有定位稳定性差,并且沟槽易坍塌,安全性难以保证;特别是开挖深度不大于80cm或沟槽开挖深度大于80cm而周边土层不适合打钢板的沟槽。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拼装沟槽支护装置,其使用快捷方便,有效提高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该拼装沟槽支护装置,包括:
沟槽挡板,一对沟槽挡板位于沟槽两侧相对设置,沟槽挡板用于抵挡土压力;
通行板,通行板为车辆或人提供跨越沟槽障碍物板件,通行板设在一对沟槽挡板上方;
悬挂部件,悬挂部件包括悬挂板和设在悬挂板上的挂钩,所述悬挂板与沟槽挡板相连,所述挂钩与通行板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通行板为镂空的钢板。
所述悬挂板位于通行板下方,悬挂板的两端均设有一个用于卡在通行板侧边上的挂钩。
所述悬挂板和挂钩均为长度可调结构。
所述悬挂板的下部设有卡槽,沟槽挡板的上边设在卡槽中。
所述一对沟槽挡板的顶部均设有用于定位通行板的悬挂部件。
所述通行板侧边上设有与挂钩配合的定位槽。
所述悬挂板下部的卡槽为T型槽,沟槽挡板的端头为T型槽相适配的T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该拼装沟槽支护装置结构设计合理,可以采用现场组装也可以成套组装好运输至现场,使用快捷方便;并且结构稳定可靠,沟槽挡板可以实现抵挡土压力的作用,有效提高通过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各幅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支护装置实施俯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护装置实施立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挂钩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悬挂板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沟槽挡板端头示意图。
图中:
1.沟槽挡板、2.通行板、3.悬挂部件、301.悬挂板、3011.卡槽、302.悬挂板调节按钮、303.挂钩、304.挂钩调节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至图5所示,该拼装沟槽支护装置,包括沟槽挡板1、通行板2以及用于定位通行板的悬挂部件3。
一对沟槽挡板位于沟槽两侧相对设置,沟槽挡板用于抵挡土压力;通行板为车辆或人提供跨越沟槽障碍物板件,通行板设在一对沟槽挡板上方;悬挂部件包括悬挂板301和设在悬挂板上的挂钩303,悬挂板与沟槽挡板相连,挂钩与通行板相连。
悬挂板301位于通行板下方,悬挂板的两端均设有一个用于卡在通行板侧边上的挂钩303。通行板为镂空的钢板或通行板侧边上设有与挂钩配合的定位槽,通过挂钩卡在通行板侧边上定位。悬挂板和挂钩均为长度可调结构,便于操作。
一对沟槽挡板的顶部均设有用于定位通行板的悬挂部件,定位稳定可靠。
悬挂板301的下部设有卡槽3011,沟槽挡板的上边设在卡槽中。优选的,悬挂板下部的卡槽为T型槽,沟槽挡板的端头为T型槽相适配的T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拼装沟槽支护装置结构设计合理,可以采用现场组装也可以成套组装好运输至现场,使用快捷方便;并且结构稳定可靠,沟槽挡板可以实现抵挡土压力的作用,有效提高通过安全性。
优选具体实例为:
通行板为车辆或人提供跨越沟槽障碍物的部件;可以采用钢板、镂空的钢板或者其他的硬质结构;悬挂部件包括挂钩303、挂钩调节按钮304、悬挂板301以及悬挂板调节按钮302,通过挂钩调节按钮调节挂钩长度,通过悬挂板调节按钮调节悬挂板长度。
组装方法:使用悬挂部件的挂钩与通行板的边缘对接,通过调节挂钩的调节按钮使得挂钩延伸或缩短,从而与通行板的边缘钩拉成一个整体。如果挂钩调节按钮无法满足需要延伸或缩短的距离的,使用悬挂板调节按钮调节。
悬挂板与沟槽挡板拼装连接;悬挂板为带有卡槽的型钢,卡槽为中间空两边带肋的T型结构沟槽挡板材质为硬质构筑物,主要是用于在悬挂板内的卡槽里移动,从而使得悬挂板和沟槽板拼接连接起来,挡板的横截面为T型,具体尺寸与悬挂板卡槽尺寸保持一致,目的是挡板端头可以在卡槽内自由活动,从而整个挡板与悬挂部件连接。
沟槽挡板由两片组成,左右对称大小一致,在拼装过程中需要从两侧对称同时安装挡板。
使用本装置可以增加施工过程的方便性、提高小型沟槽开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首先本装置为拼装的小型装置,可以采用现场组装也可以成套组装好运输至现场,方便快捷;其次本装置的通行板可以跨越沟槽障碍物,实现人车通行的目的,本装置的沟槽挡板可以实现抵挡土压力的作用,快捷方便,功能较多。
上述仅为对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说明,上述技术特征可以任意组合形成多个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