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裂解炉钢结构框架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裂解炉钢结构框架。
背景技术
裂解炉(cracking furnace)是指用以使烃类进行裂解反应的设备。对裂解炉的要求是:(1)能迅速将反应物加热到700〜90CTC,以保证乙烯平衡产率,并需保证供热和传热;(2)介质停留时间短,减少裂解过程中焦炭的生成;(3)合适的耐高温材料。由于裂解所用原料及其提供裂解所需热量方法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裂解炉炉型,常用的有蓄热式裂解炉、砂子炉和管式裂解炉等,应用最广泛、技术最成熟的是管式裂解炉。
裂解炉在安装时,一般需要通过钢结构框架进行支撑固定,而目前的钢结构框架结构较为简单,其对裂解炉的支撑不稳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裂解炉钢结构框架,其对裂解炉的支撑较为稳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裂解炉钢结构框架,包括:
一法兰盘,所述的法兰盘固定套置在裂解炉上;
三个支撑件,所述的三个支撑件围绕裂解炉周向均匀分布,每个支撑件均包括一支撑杆、一连接在支撑杆的上端并对法兰盘向上支撑的上支撑块和一连接在支撑杆的下端并放置在地面上的下支撑块;
三根竖直钢管,所述的三根竖直钢管的下端分别与三个下支撑块相连接;
三根第一水平钢管,所述的三根第一水平钢管的一端分别与三根竖直钢管相连接,三根第一水平钢管的另一端均与裂解炉的下部相连接;
三根第二水平钢管,所述的三根第二水平钢管的一端分别与三根竖直钢管相连接,三根第二水平钢管的另一端均与裂解炉的上部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三个上支撑块均为圆弧形,三个上支撑块的内圆弧面均贴合在裂解炉的外壁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三个上支撑块与法兰盘均通过螺栓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三个支撑杆均倾斜设置,三个支撑杆均从上端至下端向远离裂解炉的方向延伸。
作为优选,每根竖直钢管所连接的第一水平钢管和第二水平钢管均通过一加强钢管相连接,每根加强钢管均与裂解炉的外壁相贴合。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裂解炉钢结构框架,在裂解炉上固定套置法兰盘,并通过支撑件对法兰盘进行支撑,并且在支撑件上连接有竖直钢管,在竖直钢管上连接有第一水平钢管和第二水平钢管,第一水平钢管和第二水平钢管与裂解炉相连接,这样,通过支撑件、竖直钢管、第一水平钢管和第二水平钢管可以对裂解炉进行稳固的支撑,从而使得本实用新型可以对裂解炉的支撑较为稳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由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裂解炉钢结构框架包括一法兰盘10、三个支撑件20、三根竖直钢管30、三根第一水平钢管40和三根第二水平钢管50。
所述的法兰盘10固定套置在裂解炉上,法兰盘10与裂解炉的外壁一体成型设置。
所述的三个支撑件20围绕裂解炉周向均匀分布,每个支撑件20均包括一支撑杆22、一连接在支撑杆22的上端并对法兰盘10向上支撑的上支撑块21和一连接在支撑杆22的下端并放置在地面上的下支撑块23,三个支撑件20的上支撑块21均位于法兰盘10的下方并与法兰盘10的下端面相抵,以使得三个上支撑块21通过法兰盘10对裂解炉进行支撑,三个支撑件20的下支撑块23均水平设置以放置在地面上。
所述的三根竖直钢管30的下端分别与三个下支撑块23相连接,三根竖直钢管30均竖直设置。
所述的三根第一水平钢管40的一端分别与三根竖直钢管30的下部相连接,三根第一水平钢管40的另一端均与裂解炉的下部相连接。
所述的三根第二水平钢管50的一端分别与三根竖直钢管30的上部相连接,三根第二水平钢管50的另一端均与裂解炉的上部相连接。
这样,三根第一水平钢管40和三根第二水平钢管50可以对裂解炉的上部和下部进行支撑。
所述的三个上支撑块21均为圆弧形,三个上支撑块21的内圆弧面均贴合在裂解炉的外壁上,这样,使得三个上支撑块21与裂解炉之间贴合较为紧密,从而使得三个上支撑块21与裂解炉之间受力均匀,使得三个上支撑块21与裂解炉之间连接牢固。
所述的三个上支撑块21与法兰盘10均通过螺栓相连接,在每个上支撑块21上均设置有两个第一通孔211,在法兰盘10上设置有与第一通孔211一一对应的第二通孔,螺栓穿过第一通孔211与相对应的第二通孔,以将上支撑块21与法兰盘10相连接。
所述的三个支撑杆22均倾斜设置,三个支撑杆22均从上端至下端向远离裂解炉的方向延伸,这样,三个支撑杆22倾斜设置可以使得三个支撑杆22对裂解炉的支撑更加平稳。
每根竖直钢管30所连接的第一水平钢管40和第二水平钢管50均通过一加强钢管60相连接,每根加强钢管60均与裂解炉的外壁相贴合,这样,三根加强钢管60与裂解炉的外壁贴合,使得加强钢管60与裂解炉之间接触面加较大,从而通过三根加强钢管60可以对裂解炉支撑更加稳固。
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应用较佳的实例做出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可以有其他变化,不局限于上述结构。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